章伯钧 (1895—1969)

 

章伯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安徽桐城人。早年毕业于武昌高等师范学校,曾任安徽宣城师范学校校长。

       

1922年赴德国柏林大学攻读哲学。

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中共旅欧总支部活动。

1926年回国,任广州中山大学教授。同年参加北伐战争,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秘书长。

   

1927年3月任国民政府农民部兵农联合委员会主席,从事农民运动。参加了八一南昌起义,任起义军总指挥部政治部副主任。1927年11月起义失败后流亡香港,因故脱离中共。

   

1928年在上海与谭平山等酝酿成立中华革命党。1930年同邓演达等创建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当选为中央干事会干事,负责宣传工作。1933年参加福建事变,任“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经济委员会委员兼土地委员会主任。

  

1935年11月任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兼宣传委员会书记。

            

抗日战争时期,受聘为第一、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38年被选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央干事会总联络人。1939年参与筹组统一建国同志会。

1941年参与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任中央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1944年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兼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重庆支部主任委员。

1945年1月任《中华论坛》主编。同年7月,与黄炎培等访问延安。

1946年1月作为民盟代表参加重庆政治协商会议。

1947年2月,将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改组为中国农工民主党,并当选为该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

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交通部部长,《光明日报》社社长。中国农工民主党主席,中国民主同盟副主席。1954年12月至1958年3月任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第一、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第五、六届中央主席;民盟第一、三届中央常务委员,第二届中央副主席。

1957年被划为“右派”(右派之首,1980年未被平反,是五名中央级未获平反的右派之一。),1958年1月26日,所担职务被撤销,保留部分生活待遇。文革中遭到严酷迫害。1969年5月17日因胃癌病逝于北京。骨灰于1982年11月15日被安放进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右派”不予平反或改正,骨灰却安放到“八宝山革命公墓”,这是不是有点奇怪?这也是“特色”?—本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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