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评价制度,特别是高校招生制度,对学校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对教育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对于中国的基础教育克服“应试教育”的巨大影响,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对几
个基本问题的认识
关于公平和公正性
认为现在找不到一个新办法能取代现行的高校招生制度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现行高考制度的公平公正性。
公平和公正是相对的。有人认为只有统考才是最公平的。可是每年几百万人都去做由少数几个人出的卷子,然后仅仅凭这样所得的分数来录取学生,就肯定公平吗?为了减少阅卷中的人为差异,大力推行“标准题”,增加选择题的比例,这样又出现了重结果轻过程的导向。为了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采取“一次考试定终身”、“一分之差定命运”的办法真的公平吗?
选拔性制度一定要讲目标性原则。评价一种选拔性的制度,不仅仅要看其是否公平、公正,更要看其所具有的目标性,即其鼓励的人才目标是什么。我们所讲的公平和公正性,应该是指在录取学生的标准和程序面前人人平等,而并非是在考试分数面关人人平等。我们所需要的应该是公平性和目标性相统一的评价选拔制度。
关于建立诚信机制
改革现行高校招生制度的又一个思想障碍,是认为只有硬性的评价指标才可靠。其实,对人的评价,最终依靠的是定性指标,定量是为定性服务的。因为所有的定量指标都只能说明过去,而未来的发展决定于定性指标。
反对软性指标的另一个理由是认为软性指标可以弄虚作假。但是,如果我们认识到缺少软性指标评价结果就不完整、不科学,我们就会千方百计地去建立保证诚信的监督机制。
高校选拔学生进行文化考试是必要的,但是学生许多方面的素质状况单凭一次文化考试是反映不出来的,而这些恰恰是准确评价一个人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诚信机制的建立,要依靠思想建设、法制建设。
对美国高校招生制度的借鉴
我们都说美国中小学学生的学习负担比中国轻得多,而以后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又比我们强得多,这与他们的评价制度有关。
在中国,每年举行一次高考(现在部分地区开始试行两次高考)。在美国有一种与我国高考相似的全国性考试——SAT智能测验(Scholastic
Aptitude
Test)。SAT又分两种,SAT1只考数学和英语,是必考科目;SAT2是分类考试,分为物理、化学、生物、写作、初等数学、高等数学等六科,考生只需选择其中三门。这种考试每月一次,一般可参加三次,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在中国,一次高考的分数是决定考生是否被录取,录取在哪个学校的唯一依据。在美国录取学生的条件有三个:SAT成绩、在校的平均成绩和在校的活动情况(包括社会实践等)。中国三天的考试成绩,是无法全面反映学生几年的表现和真实水平的。
在中国,让考生填写全国统一的志愿表。高考结束后,各个大学划定一个分数线,只有达到分数线的学生才有被录取的机会。还会出现分数虽够但因是第二志愿而被甩到大专的情况。在美国,申请大学的表格是由学生自己向报考大学直接领取的。并且是在知道了自己的SAT成绩后才申请的,每人最多可申请12所大学,有较大选择余地。(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附中原校长)
《中国教育报》2005年3月2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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