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们调查的范围来看,在培养学生“自己改”方面,不少语文教师都做过一些有益的尝试,也曾取得一定的成效和经验。概括起来,大约有这样几种做法:
⑴由学生自改或互改;
⑵教师批改时,对有问题的地方只标符号,不批不改;
⑶以指导学生自改互改草稿为主,誊清后再予以评分,有的略加批语,等等。
这些都是教法上的改革与创新的摸索,各有千秋,不无可取之处。但是,能够坚持一直认真做下去的为数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语文教师普遍感到对学生引导不能得心应手,有事与愿违的苦恼。我们认为,这正是学生历来都是做作文、交作文、等批改、看评分,积久成习的结果。现在一旦要求学生自己修改作文,其困难程度是不难想象的。正像叶老所指出的:“好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受用;坏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吃它的亏,想改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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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叶老认为,语文老师训练学生作文,要注意教学生在实践中养成自己修改的好习惯。⒁
同时,叶老还指出:所谓能力不是一会儿就能从无到有的,只有历练到成了习惯,才算有了这种能力。为什么叶老在谈到培养能力的时候,首先如此强调习惯的养成?习惯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
心理学告诉我们:习惯是“达到自动化了的动作方式。从生理机制上讲,它们都是在大脑皮质上形成的动力定型。”“习惯动作不仅达到了自动化,而且成为一种倾向和需要。如果不按习惯去行动,就会感到不舒服不愉快。”⒂
我们都知道,能力是人能够顺利地完成某种活动的心理特征,它是与人的具体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承认能力是在多次实践中培养形成的话,那么,作为习惯就是这样“多次实践”的最可靠的保证。所以习惯和能力关系密切。叶老的论断确实
是符合规律的真知灼见。试想:学生如果有了自己修改习作的习惯,这种习惯便会驱使他们自动地对自己写的文章下一番“推敲”的功夫;使他们认识到,作文如不经自己认真修改,便算不上最后完成,心里就会“不舒服不愉快”,便不能交卷。——这就是习惯的威力。
习惯的养成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多次有规律的重复动作(练习)。正如叶老所说:“凡属养成习惯的事项,反复讲未必管用”⒃;“习惯是从实践里养成的,知道一点做一点,知道几点做几点,积累起来,各方面都养成了习惯,而且是好习惯,就差不多了。”⒄
从这一点意义上讲,要培养学生自己改的习惯,靠一学期组织那么几次自改训练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认为,切实可行的办法应该是从小学生刚刚学写作文(包括写话)时起,便要求并切实指导他们每作必自改,而且是认真对待的,不让他们建立起“学生作文只有老师改”的意识。因为,从心理学角度看,有个“定势”问题——从一年级就引导和训练学生自改习作,就是从这个观点出发,使正确的意识“先入为主”,从而为形成自动化的良好的写作习惯打下基础。
对此,有人可能认为:低年级学生知识水平及辨析能力太低,改不出个所以然来。可是,我们所作的简单的试验却表明:一年级下学期的小学生并非全无鉴别正误优劣的能力,在老师做了修改的说明和示范后,他们一般都能在百字看图写话的习作中改出4—6个错漏字不等,还能以增删的办法改出一两个明显不通顺的句子。从培养习惯的角度来说,这就很不错了。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自己修改习作既然是写作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理应在作文课堂教学中占有一席之地,以落实自改习作的指导和练习。因此,教师在备课时应该把指导学生自己改的方法以及教学时间的安排,认认真真写进教案,并在教学实践中扎实地付诸实施,而不应总是将它一概置于课外,
使学生在无指导和督促的情况下“自己改”,从而使自改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而流于形式,并无实效。总之,如果学生能够做到“写成之后自己看,优点何在,毛病何在。眼光渐高,笔下渐熟,定会写成较好的东西。”⒅
时代在前进,历史在发展。教育要实现“三个面向”,就必须进行教学改革。诚然,我们不应割断历史谈改革,传统教法中有不少是值得继承和借鉴的。但是,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在我国作文教学中传统批改方式的弊端,而且语文教育大师叶圣陶先生已经把它明确地揭露出来,也指出了改革的方向,我们就应当沿着这一方向去探索、研究,以最终实现学生“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的理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