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 典:官员家庭财产的申报、登记和公布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是实行该制度最早的国家。1776年(223年前),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收入和纳税清单。于是,瑞典政府高官工作时可以使用公车,下班只能开自己的私车,首相也只能开私家车上下班。且瑞典警方在周末可以拦住任何公车,检查其是否执行公务。(据思源文《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英 国:1883年(116年前),英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是这方面立法最早的国家。
美 国:1978年,包括总统在内的25万公职人员每年要公开申报财产。2005年,美国俄亥俄州州长塔夫脱因为5000多美元礼物未申报,包括球赛门票、飞机票、没有付费的宴会等而被起诉。1985年,美国国会曾通过《众议院议员和雇员道德准则》,对众议员及雇员的家庭财产的申报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1989年,有关部门发现,詹姆士·赖特69次违反法规,包括曾超规定赚取“讲课费”,而他的妻子曾超额收取别人赠送的礼品等。赖特被迫辞职,成为200多年来美国首位因财产申报问题引咎辞职的众议院议长。一个联邦政府的雇员在填写表格时,要申明所有超过1000美元的资产。每年只要每笔收入超过两百美元,都要提供这笔收入的来源。想隐瞒不报吗?可以,不报、漏报的将面临民事诉讼和罚款,谎报者将被提起刑事诉讼。
意大利、芬兰:这两个国家都有严格的反腐败法律,所以就出现了这样可能令中国百姓难以置信的事情:意大利西西里岛有个倒霉的市长,他和夫人出去私人旅行,让司机用公车把他们送到港口,旅行回来又让司机接了一次。不料被人告上法庭。市长公车私用,补回汽油费都不行,不但丢了乌纱帽,还被判入狱六个月。芬兰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公车一说。除总统以外,芬兰整个公务员系统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4个人享有固定的专用公车待遇。而且他们也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专车。亲友揩油之事闻所未闻。虽然贵为一国元首,芬兰总统常常骑自行车出门。(据思源文《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韩 国:在亚洲,韩国、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家或地区实先后实施了财产申报制度。其中,韩国是较为典型的一个。韩国刚开始和中国一样,只申报不公布,结果没什么作用。
1993年2月,金泳三上台后第三天即公布了自己及家人的财产情况,开始强力推行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和金融实名制,规定自总统以下3.4万人必须申报财产、1670名高官必须向
社会公布财产。在金泳三总统主导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廉政风暴中,一大批高官先后被迫辞职,大大小小5000多名贪赃枉法的政府官员受到惩处,其中包括国会议员、法院院长、多个部门的长官、市长、空军总长和海军总长等一大批达官显要。廉政风暴演绎到高潮时,韩国前总统卢泰愚、全斗焕贪污事实被揭露,两位前总统被判刑的同时,还被处以巨额罚款。这与当今陈水扁一案很相似。年长一些的朋友都还能记得韩国的那场廉政风暴。
国外也有官员对上述制度、法规有抵触情绪,认为这侵犯了个人隐私权。但美国等国家的学者、议会的回应是:你握有公权,所以在你的所谓“隐私”中与公权有关的部分就无法
称为“隐私”——还有意见吗?很简单,你是自由的,你可以不受政府雇佣,辞去公务员和相关职务,去经商或干别的事儿。
从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法规的建立破冰之旅来说,阿勒泰开史无前例之先河,还不应当载入我国廉政运动史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