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大剧院的造价和功用
据报道,国家大剧院总投资总投资268,838万元(约26.9亿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所谓中央财政,即纳税人的钱)。这样的造价是个怎样的概念呢?略略缩了一下:假设一个农民一年吃穿需要5000元的话,这些钱将可以供1000农民吃穿537.7年,可供一万个农民吃穿53.7年。如果以30万元建一所希望小学的话,那可以建8961所希望小学(实际上,据报道,一般建一所规模不太大的希望小学,有10万元左右即可),平均每个省、自治区约可新建290所希望小学。如果以一个大学生一年需要学费6000元/年(再乘以4/年)的话,可以资助11万2千余名贫困学生读完大学。
—— 国家大剧院就是这样规模的一种投资。
那么,在为数相当的老百姓并不富裕,社保、医保资金缺口还不小、很多人为家中有人生了大病而一筹莫展仅仅依赖慈善家和社会捐助时候、在国民收入水平还排在世界许多国家之下的时候,真的有必要花26.9亿元来建这样的大剧院吗?中国没有这样的世界一流的大剧院就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吗?中国没有这样一座世界首屈一指的国家大剧院真的就丢脸了吗?早在40多年前,两三千人出演的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不就是在人民大会堂演出的吗?反过来想,如果五年、十年内,我国没有这样世界一流的大剧院,国家利益会受到什么影响呢?我们可不可以说国家大剧院也是一种“形象工程”呢——且耗资巨大?无独有偶的是,今年为60周年国庆而编排即将上演的同样是音乐舞蹈史诗,题目是《复兴之路》,演出地点并不是在花了26.9亿元人民币建起来的“国家大剧院”,而仍然是人民大会堂!国家大剧院不能承载国家级的盛典演出,这国家大剧院建了有何用?仅仅就是为了表现所谓“专业化”或曰“国家水平”?更何况,国家大剧院是1996年决定立项建设的,那时,我们国家的经济应该还远比不上今天发展的程度吧?如此立项,是不是有点“过”了?——尽管有人说这是周总理的遗愿。
二、国家财政的使用应该有怎样的原则?
偌大的中国,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理当用之于民,用于人民之急需。如果说国家与人民的关系,那么应当说人民、民生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国家存亡的紧急关头,所谓国家利益才应当或者说可以摆在民生之上。窃以为这应当是国家财政使用的原则。
笔者并不反对在国家有财力的时候,修建一些代表国家形象的标志性建筑,即使与其它建筑功能有所重复——但应当是在国家财力许可的范围内。
当每年央视“圆梦行动”节目中,总出现的是那些考上大学的贫困高中毕业生和他们父母亲的衣衫褴褛、满面愁容或呆滞、无助的面孔;出现的是云南怒江边七八岁的孩子每天要在钢索上“溜索”过江上学,命悬一线;出现的是贵州大山里被称为“亚洲最后的穴居部落”的“山洞里的学校”——当我们看到他们在大山洞里每天向国旗敬礼、升旗时,我们不知心头涌上的是何种心酸、五味杂呈……脑海还会出现一些灾难接踵而至的不幸家庭和这些家庭中那些几欲轻生的绝望的面孔,有懂事的患白血病的孩子眼看父母无法付出巨额医疗费而放弃治疗漂流他乡准备让生命自行结束……这些不幸的人们,如果得不到民间的捐助和救助,他们除了像大海里的扁舟一样随生活苦海之波飘向可知或不可知的远方又能怎样呢?——是的,人类是具有同情心的生物,慷慨解囊的好心人、好心富人总是有的,可是在我们这样一个贫困人口众多的国家里,他们的捐赠只能是杯水车薪啊!
(未完,接下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