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十三亿中国老百姓中能有多少人可能迈进这国家大剧院?假设能有一百万人有幸跨进这座剧院的门槛,那也是十三亿中国人中的7%左右。这是不是“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了呢?也许笔者愚钝,看不到它的伟大意义,竟发出如此疑问。欢迎朋友或领导能对国家大剧院项目必须于此时(1996年)立项建设的“必要性”给予有说服力的论证。
窃以为,如果用建国家大剧院的近27亿人民币,资助十多万在贫困中矢志求学的大学生,他们在日后会对国家建设产生无法估量的作用——“少年强则国强”——其意义一定高过在今天建这样一座大剧院;如果用这近27亿人民币建起八、九千所造价为30万元一所的农村小学,其意义和价值也是无法估量的;如果用这27亿人民币专门救助那些因接踵而至的天灾人祸而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绝症病人(尤其是孩子、青年或壮年),这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的作用可能更是无法估量的,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将会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当然,还可以用这些钱来增加对国家尖端科研的投入,其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很巧,最近看了《大国崛起》,了解到最终完成德意志统一大业的普鲁士,之所以能成就大业,并且成为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故乡,他们是那样地重视教育,早在19世纪就实现了免费教育(义务教育),在德意志统一前夕,普鲁士小学的入学率就达到了97%以上;而且,就在当普鲁士还在向拿破仑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时,柏林洪堡大学诞生了,国王拿出了最后一点家底;并把豪华的王子宫捐献出来作为大学校舍……
对此,我们是否有点汗颜?
三、“国家大剧院”立项的决策程序?
国家大剧院网站这样记载:1996年10月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确定建设国家大剧院。1997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建设国家大剧院。1998年4月国务院批准国家大剧院工程立项建设。
国家的某一项具体建设工程应该有谁决策?这属于党内的事务还是政府的事务?是否大型建设项目都要由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决策?那么政府干什么?仅仅是盖橡皮图章?长江上的一座座大桥也都是比国家大剧院造价更高的几十亿元的建设项目,是否都是由党中央拍板?草民不懂国家决策程序究竟应该是怎样的。但记得邓小平曾说过:党“没有超越政权的权力,没有单独下命令下指示的权力,它的一切决议,只有经过政府通过才生效力.要反对把党团变成第二政权的错误.”“不可经常地以党的名义提出意见”,“只有大的事件大的问题,才用党的名义提出主张。”(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9.
18.17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而在国家大剧院的立项上,不知是不是超过了三峡工程、长江大桥、杭州湾大桥这样的大事件、大问题,反正是政治局先“决定”的,然后才到国务院“批准”的,这个“批准”是可想而知的政府行为。
当然,国家大剧院毕竟比不上“三峡工程”这样的项目,是否应当经过可行性论证过程和全国人大讨论乃至投票表决,草民不懂,不得而知。但笔者总认为,这样一个几十亿元的大项目,除了党中央开会决定外,是否应该举行一点科学论证会?是否可以在一部分省市请一些党内和党外的代表性人物来开几次听证会?不知道笔者这样的想法是否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这个十七大议题的题中之意?看到现在党和政府在决策中很注意通过多种媒体听取全国老百姓的意见,看到民主正在似乎一点一点向我们走来,笔者才敢表达出上面的疑问。否则,中央政治局的决定,我们怎么能说一个“不”字?
总之,实话应当实说:看到我国高速动车组建成、运行,笔者很感振奋;看到我国新型战机翱翔蓝天,看到嫦娥号、神七奔向月球、太空,笔者为之欢欣鼓舞;看到我国的导弹穿越海空,笔者感到自豪;看到长江上、海湾上一座座大桥建成,笔者感到欣慰——而看到国家大剧院,看到它像一个馒头似的匍匐在广场上,想到它的投资额和其所谓意义的“性价比”时,看到我国60周年大庆的盛大演出还是要在40多年前演出《东方红》的人民大会堂上演时,很自然地想到我国还有很多贫困地区和上不起学的孩子,想到被绝症、重症折磨而几近绝望的穷苦百姓……笔者心里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如果把建国家大剧院这样一个可建可不建或可以缓建的项目资金用以救助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在绝望中挣扎的人们,那是一种怎样的效应啊!!毕竟所谓国家大剧院,其意义和08奥运会的“鸟巢”也还说不上是一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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