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择校”现象只可能缓解,而不可能消除
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应当的,尤其是义务教育乃至高中教育;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应当是公平的,这也是必须努力保障的,它显示社会的公正。但是,世界上大约没有绝对的纯而又纯的事物。所谓“均衡”和“公平”只能是相对的,不可能是绝对的。"择校"是贯穿着过去、现在、将来的不可能消除的现象,但程度可以有所不同。所以,缓解“择校热”是必须的和可能的,想消除择校现象则是不可能的。其理由有二:
1、事物的客观差异性和我们这个世界的丰富多样性决定了各学校的办学水平永远不可能绝对均衡一致。陶行知说过:要评价一所学校先要评价它的校长。这就说明了校长在办学中的重要地位,甚至是一种灵魂地位。而校长的水平、能力、个性也绝不可能是统一生产出来的“标准件”,这也是决定学校间会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国家在基础教育中努力贯彻教育公平和均衡化发展的原则,这只能是通过各种措施相对缩小或更多地缩小学校间的差距,而差异则是永远存在的。
2、选择优质的,远离劣质的,是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那么为孩子挑选一所自己认为比较信赖的学校,这也是必然的,无可厚非。即使是文革前,这种情况也还是存在的,只是程度远远不可与今天相比,没有形成社会问题。“重点中学”文革前就有了,很多同学都想考,但那时仅仅是觉得学校好,能进这样的学校证明自己是不错的,有一种光荣感——而且并不要多交一分钱。那时的“择校”与钱、权无关,仅仅是凭志愿和考试成绩而已,成绩够上了,你就可以被录取。
所以,均衡教育资源是相对的,是一直应当努力去做的。“择校”作为社会现象,如同去商场买东西总要选择好一些的一样,是必然的,几乎不可能彻底消除。——但是当“择校”变“热”了,酿成许多棘手的社会问题,那就需要努力设法缓解它,缓解到尽可能的程度。因为现在的“择校”已经与金钱、权利这些不正之风乃至腐败挂钩了,而且助推了应试教育的泛滥。但是,要缓解“择校热”,仅仅靠均衡教育资源是不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