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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务教育阶段的改革与发展,受制于高中教育体制与评价机制
昨日央视焦点访谈在谈到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的问题时,响亮地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将不再有重点校、示范校、实验校一类。这似乎看出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化的决心。但这是不包括高中的,因为高中目前尚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但是,各地(尤其是县城)"省级示范高中"以及市“示范高中”的存在,恰恰使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思想、方法以及家长的教育观念转变受到严重制约,制造教育不公,助推应试教育流弊。
1.“示范高中”其实是“重点中学”的易名 实际上,从示范高中评选的制度化常规化现状来看,所谓“省级示范高中”已经不是为了“示范”,而是为了获得标识一种办学等级的“荣誉”——熟悉基础教育的人大约都还记得,所谓“示范高中”的产生,实际上是在国家《义务教育法》实施以后“重点中学”不得已的巧妙易名而已,随后逐渐发展为一种标识学校等级的荣誉称号,这些学校因此可获得招生、收费、政府拨款等一系列特权,一切与原“重点中学”别无二致。陕西省评出“示范高中”已占全省普高的1/5,如果真的仅仅是为了树立起“示范作用”的学校,需要有这么多吗?需要各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们给以人财物那么大的倾斜吗?应当给这些“示范高中”以攫取优质生源的法定优先权吗?这样集中优势力量“打造”出来的获宠中学有何“示范”性可言?一位非示范的普通高中校长说得好:如果给我优先择优招生,我们学校的高考也不会比示范高中差。一位市教育局长在全市教师会上通报本市高考情况后也坦言:一中(原省重点中学,后来叫示范高中)高考成绩优异这没什么值得骄傲的,考得好是应当的,因为全市的优秀生源首先集中在他们那里。
2.人为造成教育不公,助推应试教育 尤其在某些县城的“省示范高中”,地方财政在其硬件建设上投资是惊人的(笔者曾参观过政府投资过亿而搬迁新建的省示范高中),这些学校规模宏大,学生数三至六七千不等;其校园规模恢弘、气派非凡,有的甚至绝对可以和某些大学相媲美。而一般高中则相形见绌,“贫富差距”显而易见。试问:在我们已经向普及高中教育努力的前提下,应当人为制造高中各校间的“贫、富、优、劣”差距吗?从宏观角度来说,这有利于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整体提高吗?而在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领导部门是将一两所“省示范高中”作为政绩和“招牌”来做的,是否真的“重视教育”,很值得怀疑——而这一切恰恰客观上引导着义务教育学校、家长、学生为争夺就读“省示范高中”的机会而将高考的竞争人为提前至中考,且波及小学,其激烈的程度并不亚于高考竞争。
3.促进教育异化,助长教育功利主义 评选“省示范高中”为何成为“香饽饽”而趋之若鹜?因为它是历史上已经颇有影响力的“重点中学”的别称。某地评上示范高中的多,似乎就显得教育发展快而好,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教育政绩就越明显;而被评上省示范高中的学校立马成为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宠儿”,人财物大量向这些学校倾斜——教育在这里已经异化了,一切皆各方利益使然,脱离了教育本身应有的价值追求——而大多数普高也只好“一声叹息”。学生读书为追求功名利禄,学校办学也是为追求功利,教育岂有不异化之理?可这样做有益于高中教育事业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吗?
4. 严重阻碍素质教育推进,中小学生“减负”无法实现,制约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要想让孩子考大学乃至考上好的大学吗?不上省示范高中怎么行?要上省示范高中吗?初中毕业不考出好成绩怎么行?诚然,《规划纲要》似乎对此有所关注与考虑,提出了将“优质高中”(实际上就是所谓省示范高中亦即变相的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其实,在有的地市,这样“合理分配”重点高中亦即省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即“切块”分配招生名额)的举措推行已久,但效果并不明
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不管怎么分配,考上“优质高中”的只能是一小部分学生,竞争仍然是激烈的,素质教育到了这里全部失灵,全部消失。于是,“应试教育”还是阴魂不散,僵而不死,闻闻很臭,吃起来颇香;各类教辅用书依然占据书店半壁江山,学生书包仍然沉重,课桌上还是书本如山;于是,在“减负”问题上重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老路,一切将依然固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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