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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批判普鲁士书报检查制度 | |
· 龚刃韧 原发于2017.06.10.“搜狐网”· | |
作者:龚刃韧 来源:搜狐网 本站编辑转发(本页浏览: 人次) | |
【本站按】搜狐网 2017年6月10日发表了龚刃韧先生的文章,题为《马克思与普鲁士书报检查制度》。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等原文较长,本文作为介绍性文章,可读性更强。 这里,本站摘录大部分照转——并首先摘录马克思批判书报检查制度的精彩论述,以飨各位读者朋友。在当下,在高喊“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要敢于‘亮剑’”的当下,在高喊马克思主义“老祖宗不能丢”的当下,读马克思如下论述,难道不是很有意思的事吗? (其后转载部分文内小标题及突出显示为本站所加) |
【本站摘录马克思批判书报检查制度的精彩论述——】
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全文较长,但下面几段话却是脍炙人口而影响历史的,有些如同直言当下某特色国度——
“你们赞美大自然令人赏心悦目的千姿百态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我是一个幽默的人,可是法律却命令我用严肃的笔调;我是一个豪放不羁的人,可是法律却指定我用谦逊的风格。一片灰色,就是这种自由所许可的唯一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
马克思无情地嘲讽普鲁士官方常挂在嘴边的“自由”,可谓辛辣,一步到位——“请随意写吧,可是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必须同时是对自由的书报检查机关的阿谀奉承之词,而书报检查机关也就会让你们那既严肃又谦逊的言论顺利通过。可千万不要失去虔敬的意识啊!”
马克思还批判道:“旧的书报检查法令,即在检查令中引用的第2条,不仅不准坦率地讨论普鲁士的事务,甚至也不准坦率地讨论中国的事务。检查令这样解释:‘凡对任何国家中存在的图谋推翻国家制度的政党作赞许的叙述的一切企图,均属于这一范围’,即属于破坏普鲁士邦和德意志联邦其他各邦的安全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难道还允许对中国或土耳其的国内事务进行坦率的讨论吗?既然如此遥远的情况都威胁着德意志联邦的脆弱的安全,那么每一句对内部事务表示不满的话又怎能不威胁它的安全呢?”
马克思愤怒地总结性批判道:“追究思想的法律不是国家为它的公民颁布的法律,而是一个党派用来对付另一个党派的法律。追究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不是法律,而是特权。”
“……即使公民起来反对国家机构,反对政府,道德的国家还是认为他们具有国家的思想。可是,在某个机关自诩为国家理性和国家道德的举世无双的独占者的社会中,在同人民根本对立因而认为自己那一套反国家的思想就是普遍而标准的思想的政府中,当政集团的龌龊的良心却臆造了一套追究倾向的法律、报复的法律,来惩罚思想,其实它不过是政府官员的思想。追究思想的法律是以无思想和不道德而追求实利的国家观为基础的。”
“检查令禁止作者怀疑个别人或整个阶级的思想,但是同时它又允许书报检查官把全体公民分成可疑的和不可疑的两种,分成善意的和恶意的两种。新闻出版被剥夺了批评的权利,可是批评却成了政府批评家的日常责任。”
在全文的结尾,马克思写道:“ 当你能够想你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你所想的东西说出来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时候。”
【本站想到】看来,马克思还是非常钟情于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啊!马克思若活在当下某特色国度,他能获得他最后所说的那种“幸福”吗?呵呵,只有天晓得……不过据说,在民国时期尚能发表一些“匕首投枪”式的揭露嘲骂黑暗势力杂文的鲁迅,若活到中国的“反右”时期,一位伟人曾断言:“鲁迅嘛──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么一句话也不说”…… ■
【以下为搜狐网龚刃韧先生的相关介绍文章——】
搜狐网龚刃韧先生本文截图—— |
一、马克思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理论似乎受到冷落
谈到世界近代史上关于言论出版自由的经典理论,人们首先会想到相隔两个世纪的两位英国思想家的名著,即约翰•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1644年)和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论自由》(1859年)。实际上,出生于德意志普鲁士的思想家卡尔•马克思1842年所写的批判普鲁士书报检查制度的两篇论文—《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关于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也堪称新闻出版自由的经典论著。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马克思的印象似乎更多地停留在他对政治经济学、历史哲学以及社会主义理论方面的影响上,而他的关于新闻出版自由的理论却由于种种原因而受到冷落。
书报检查制度是指在出版之前官方对图书、杂志以及报刊等出版物的审查、批准或禁止的制度。历史上各国都有不同形式的出版前审查和管制,这种事先检查制度有的是根据法律法规,有的是根据统治者们的意志,有的是根据政策或内部规定。
二、欧洲历史上的书报检查制度——逐渐式微的历程
在欧洲,书报检查制度的形成与印刷技术的发明和传播直接有关。
在书籍处于手抄本时代,禁书和焚书是主要的压制手段。1450年古腾堡发明印刷术后,随着印刷技术的广泛传播,禁书和焚书的效用降低了,于是1501年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下令不得刊印一切未经教会检查的书;1512年第5届拉特兰宗教会议批准了对印刷品的事先检查制度,禁书目录成为教会统一禁书的主要手段。检查机构在1571年前由宗教裁判所承担,在1571年后主要由教廷禁书目录部进行。在神权专制时代,书籍查禁不需要任何法律,教皇的敕令就是法律,禁书事件就是一个个案例,检查官就是法官,评判一本书的标准在于是否对教会统治构成威胁,并非真正维护教义的纯洁。
宗教改革后,教会力量削弱,欧洲民族国家君主势力增大,以英国都铎王朝和法国华洛瓦王朝法兰西斯一世进入君主制为标志,近代意义上的书报检查制度也随之产生。1644年,弥尔顿在其《论出版自由》中系统地批判了书报检查制度。在国家实践中,废除书报检查制度与废除专制制度基本上是同步的,英国光荣革命后议会于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第9条规定:“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这里规定的议员的言论虽然还属于少数人的特权而非所有人的自由,但这种议员特权却是对国王专权的重要限制,所以这一规定不仅成为英国法治和议会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且也是推进英国臣民言论自由的先声。
三、三百多年前,英国率先废除出版检查制度
英国议会1695年2月决定中止许可证法,使英国成为第一个废除出版前检查制度的国家。19世纪初法国、荷兰、挪威等国也废除了出版前检查制度。
四、120 余年前德国的倒行逆施
德意志联邦(同盟)是1815年在推翻拿破仑的外来统治后,由38个君主国和自由市结合而成的松散的联合体,实际上相当于邦联,各邦国仍是独立的,普鲁士是其中最主要的邦国。1817 ~1819 年的大学生运动,掀起了德意志第一次立宪运动浪潮,标志着“自由与统一”运动的开端。
为了压制立宪运动,1819年9月20日联邦议会做出了臭名昭著的决议——“卡尔斯巴德决议”,其中第二条规定:撤销《联邦条例》第18条中许诺的新闻出版自由,代之以对报纸、杂志以及所有20印张以内的印刷品进行预防性检查的决定。普鲁士在1819年10月18日颁布了书报检查法令,建立了严格的书报检查制度。
五、马克思是普鲁士书报检查制度的长期受害者——“伤痕斑斑”
马克思的一生主要是作为独立的学者和思想家从事理论研究以及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如果说马克思曾有过某一相对固定的职业的话,那就是早期曾经担任过一些报刊杂志的编辑工作了。在马克思获得博士学位刚步入社会后不久就开始担任《莱茵报》的主编,以后在国内及国外又担任过其他报刊杂志的编辑或主编。然而,由于普鲁士实行严格的书报检查制度,作为编辑的马克思却长期受到书报检查制度的迫害。
马克思从1842年4月开始为《莱茵报》撰稿。10月中旬,《莱茵报》的股东们委任马克思为主编。《莱茵报》的文章因经常抨击普鲁士政府以及莱茵省议会的反民主主义政策而声扬全国,因而也不断受到书报检查官的干扰。1843年1月21日,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召开内阁会议决定从3月31日起查封《莱茵报》。
1843年10月,马克思作为政治流亡者来到巴黎,在那里和卢格编辑出版了杂志《德法年鉴》,陆续写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的文章,还利用适当机会抨击普鲁士政府。
马克思还为《前进报》这家由德国的民主派流亡者出版的刊物撰稿,该报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普鲁士政府对马克思进行了报复。1845年1月25日,在普鲁士政府的压力下,法国内务大臣基佐查禁了《前进报》,颁发了驱逐马克思的命令。1845年2月,马克思被法国当局驱逐出境后移居布鲁塞尔。当时由于普鲁士检察机关一直要求引渡,马克思只好在1845年12月放弃了普鲁士国籍。从此,马克思成为了无国籍人。
在布鲁塞尔,马克思参加了《德意志—布鲁塞尔报》,该报无情地揭露了普鲁士在警察统治下的状况,普鲁士政府又以此为借口要求把马克思驱逐出去,不过没有成功。当布鲁塞尔由于“二月革命”影响也开始发生民众骚动,看来比利时就要发生革命的时候,1848年3月3日,马克思遭到逮捕并收到了一份由国王签署的命令,让他24小时之内离开比利时。但同日,马克思接到了法国临时政府的邀请信。
1848年4月10日,即“三月革命”后,马克思又从巴黎重返普鲁士莱茵省的科隆,在那里创办了《新莱茵报》作为“民主派的机关报”。由于一直是普鲁士专制政府的眼中钉,所以在此期间马克思不仅受到短期查封,而且还遭到起诉和审讯。1849年5月19日,当局采用暴力消灭了《新莱茵报》,作为主编的马克思也收到了驱逐出境的命令。……
可见,自从马克思从事编辑出版工作后就不断地遭到普鲁士当局的干扰、查封和驱逐。马克思是普鲁士书报检查制的长期受害者,甚至在外国也没有逃出普鲁士政府的魔爪。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受迫害也反衬出马克思是正直的人和具有社会良知的人的代表。斯宾诺莎曾指出,对统治者们设法削减言论自由进行抵抗的,自然“不是贪财奴,献媚的人”,而是“那些因受良好教育,有高尚的道德与品行,更为自由的人”。
恩格斯也说过:“被书报检查机关删减总是不愉快的,不过倒也是光荣的。一个年已三十或写了三本书的作者竟然没有同书报检查机关发生冲突,那他就不值一提;伤痕斑斑的战士才是最优秀的战士。”
六、马克思对书报新闻检查制度的批判
马克思对书报检查制度的批判主要见之于他在《莱茵报》时期所写的一系列文章,其中最主要的是1842年写的两篇论文,即《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关于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又称《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这两篇论文可以说与17年后英国密尔所著的《论自由》同样都构成了19世纪关于言论出版自由的经典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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