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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整合”?
“整合”一词现在使用很普遍,但它是一个当代的语汇,在2002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并没有这个词。唐文和、刘向永、徐万胥所撰写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内涵》一文,在谈到“小整合论”的概念时指出:将“信息技术主要作为一种工具、媒介和方法融入到教学的各个层面中,包括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等。这种观点是目前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实践中的主流观点。”何克抗教授在谈到信息技术与语文教育整合时也指出:“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为手段,运用先进的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探讨深化基础教育改革的途径,把语文教育与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融为一体……”。在说到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时,强调的要点应该是两个,一个是将信息技术作为认知的“手段”或曰“工具”;另一个则是“融”、“融为一体”。
一、“整合”的必要性问题
信息技术是先进的,优越性是明显的;但无可否认,信息技术的使用,也是需要相当的物质代价的。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而且东西部发展很不均很,即使在广东这样发达的沿海地区,粤东和粤西差别也很明显,我们不能不考虑这个。不论从经济层面的物质基础来说,还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本身亦即教学的客观动因和效果来说,我们必须考虑“整合”的必要性、唯一需求性问题。
那么,我们分析一下,以上《再别康桥》的教学有没有信息技术与之“整合”的必要性和唯一需求性?也就是说“整合”的优越性在上述这一课的教学过程和效果中有没有所体现?从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概念出发,这节课“整合”了没有?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这里是否真的成为了认知的“手段”、“工具”?如果不在人手一台机器的计算机教室里进行教学,是否就达不到这一课的教学目标或曰效果?从教学实况录像来看,学生面对的一台台计算机究竟发挥了多少作用?笔者以为答案是否定的。
也许 ,上述那节课并不是典型的“整合”课,一定有更加符合“整合”之意义的课例。比如何克抗教授指导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小学语文“四结合”实验以及“几何画板”运用中的一些课例就是比较典范的。但我们同样也不能不看到,诸如上述《再别康桥》这一类的所谓“整合”课在各地并不少见,可以说这是目前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中有一定代表性的“整合现象”。
三、是否不论学科、不论内容,“整合”都是有效的?
如果说上述《再别康桥》的教学设计不是最优化的,如果说何克抗教授等专家也同意这样的看法,那么,是否如果有“高手”重新设计就可以体现信息技术与之整合的优越性或唯一需求性呢?笔者以为也不竟然。当然,也许用Webquest 模式会更有利于发挥学生自主探究的主体作用,因为《再别康桥》的作者以及时代背景等学习内容,学生可以通过自己搜集信息学习了解。但是,这也只能是《再别康桥》一课某一学习阶段能做的,因为就语文的学科特点来说,诗歌的教与学,诵读既是重要手段也是教学的重要目标,而信息技术对此是无助的;同时,学习如《再别康桥》这样时代久远的作品,课堂上及时的质疑和讨论也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也是无须运用信息技术的。
如果上述判断成立,那就是说,我们必须承认:有的学科——更准确地说——有的教学内容,信息技术与之整合并不是必须的。笔者认为,如《再别康桥》,能使用一个恰当的教学课件,在常规条件下照样可以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
由此我们可以想到:莫泊桑、契诃夫一些小说的教与学,非信息技术与之整合就不能达到教学最优化吗?《桃花源记》、《过秦论》《论语》等一类古文的教与学,非信息技术与之整合就不能达到教学最优化吗?小学语文中常见的短小古诗的教学以及小学数学中的大多数应用题和计算题教学,非信息技术与之整合就不能达到教学最优化吗?反之,费尽心机进行“整合”后就能达到教学最优化吗?艺术课中的大部分内容(除电脑作画或电脑音乐外)一定要信息技术与之整合才可能达到教学的最优化吗?而另一些学科,如历史、地理、小学自然常识等一些内容,使信息技术与之整合(如运用Webquest教学模式)也许是更合适的。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有“度”需要把握的;需要并能够实现“整合”的教学内容应该是有选择的,而不可能是无限的。选择的标准则是从教学过程、效果以及教学目标达成的最优化——这里的最优化当然包括素质教育的新理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应从实际出发。
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是“深化学科教学改革的根本途径”吗?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中一些脱离实际追求表面形式上整合现象的出现,似乎与一个观点有关,那就是何克抗教授作为一篇论文题目的观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深化学科教学改革的歌本途径》。值得提示注意的是,在这个观点里,“学科”之前是没有任何限制词修饰的,似乎是泛指所有学科;假设这并非何克抗教授之本意,那么就只能理解为表述不够严密了。笔者在此只能姑且将其作为泛指。这里想与何克抗教授商榷一二。
笔者不否认信息技术与某些学科的教学内容进行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更不否认这种整合的现代价值和对深化教学改革所起的积极促进作用。但是,即使在经济文化相当发达的地区,笔者认为如果“整合”是泛指所有学科而言,不强调对整合对象的选择,则是脱离实际的。理由如上述所言,不再赘述。此其一。
深化学科教学改革的途径应当不止一条,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就是一种最通俗的表述。而“根本途径”一说,则有“唯一”、“牵一发而动全身”之意。何谓“根本”?《现代汉语词典》对此第一条解释就是:“事物的根源或最重要的部分。(例句:应当从根本上考虑解决问题的方法)”。如“《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此为一例。“根本途径”一说至少从客观上排斥了其它深化学科教学的途径,这是不切合实际的。在国际上对于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尚处在有限实验探索阶段的情况下,此说是否绝对化了一些?此其二。
对“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一点“冷思考”,并不意味着笔者对这一事物的否定,恰恰相反,是希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发展得更好、更实在、更有效、更有助于教学改革和教育的发展。□
2008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