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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须论证:洪道德等人“道德”究竟如何?· 应学俊 · |
作者:应学俊(2017.02.08.) 本站编辑发布 (本页浏览: 人次/续博客日报点击数) |
如此孤陋寡闻,笔者竟最近才看到中国政法大学“知名教授”洪道德曾状告律师陈光武对其“诽谤”,陈光武律师应诉,竟认错了,在媒体公开道歉。于是,笔者再次研究了一下与此密切相关的“聂树斌案”,再次审视洪道德教授与陈光武等一应律师、部分媒体人、案件相关人在此案揭露和法律过程活动中有关各自职业道德操守的情况。
两个多月前(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巡回法庭终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宣告22年前被冤杀的21岁小伙聂树斌无罪!河北高院表示“坚决服从”高院的终审裁决,并向聂树斌家人公开道歉。央视“今日说法”为此制作了一期专题节目《“聂树斌案”十年调查》;而在早几个月,凤凰卫视也制作了一期题材相同而视角迥异的专题《杀人回忆:“聂树斌案”》,看后一目了然,是非公道自在人心!无须笔者赘述。
可是,就在聂案平反半年前,看了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聂树斌案复查听证会”(2016.4.30)的许多朋友,大多深切感到,不论是央视节目制作人还是某些到场的“第三方专家”,倾向性还是很明显的——什么倾向?那就是不论说话语气语调的运用、对视频素材的安排和剪辑,似乎都在暗示受众:聂树斌亲属及代理律师的申诉理由并不充分,聂案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并无本质性差错。这次听证会报道的播出,给舆论和普通受众以并非客观中立的影响。在倾向性明显的“专家”中,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地位显赫,央视报道一俟某个节点,就会播出这位洪道德教授类似“法律点评”的发言,颇像一种不是裁定的裁定,且一律有利于原办案方主张——亦即聂树斌案并无本质差错。洪道德一直以来似乎都是央视相关节目的嘉宾红人,作为“法律专家”,他的发言对受众的影响是显然的。从洪道德在听证会现场“点评”来看,他大约认为坐实“聂树斌案不属冤错案”已经没什么问题了。请看下面2016.04.30.央视焦点访谈的这段报道,品味洪道德的“高超点评”,其“道德操守”如何,看官自有自己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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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道德倾向性明显的“点评”发言,央视报道对素材的安排、剪辑,使聂树斌案的律师们和并不过份愚钝的受众深感气愤。聂树斌案代理律师之一陈光武一气之下写了一篇博文《洪道德教授 无道无德》,文中自然多有愤激批判和挖苦之词。为此,洪道德状告陈光武诽谤,深谙法律的陈光武应诉了,考虑到自己确有言辞过激或不当之处,还考虑到家人的安危处境等多种因素,陈光武律师认错了,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看起来,洪道德教授似乎赢了,笔者也似乎可以想象洪道德在看到陈光武律师道歉那一刻得意的神态。而陈光武则蒙受“胯下之辱”。但笔者以为,仅就聂树斌案,陈光武律师做得够多了,我们应理解陈光武律师的无奈。能蒙受胯下之辱或所谓能屈能伸,也是一种高屋建瓴的大智慧、大胸怀。相信是非公道早已自在人心,大伙儿心里明镜一般。从这一点而言,且聂树斌案的平反已经证明——陈光武律师绝没有输掉什么,相反,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中绝对会有他和他的同仁战友们的名字,凡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人都会记住他们!至于“道德”的有无或高下,更是一目了然,无须笔者评说。百姓心中一杆秤永远无须校准。
何谓“道德”?它是指衡量行为是否正当的观念标准,是一定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也分公德和私德,涉及社会公共部分的道德称为“社会公德”。不讲道德者,草民称之为“缺德”。
据此而论,笔者以为,洪道德教授作为公众人物,且是“专家”,在聂树斌案问题上“道德”究竟如何,似乎还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论证的问题,一时难下定论。原因是,洪道德教授大约无法否认以下事实——
其一,在2015.04.30.央视报道聂案复查听证会的焦点访谈中,洪道德作为“专家”亮相发言的那种倾向性是国人目睹的,对于河北公检法相关部门“推翻”申诉人和律师的申诉理由,洪道德明显表现出某种“欣慰”、赞赏和得意(有视频为证)。现在看来,我们该怎样评说?
其二,作为法律“专家”发言,不可能像一般市井百姓引车卖浆者流那样随便随性,必是在全面掌握案情种种细节并有所推敲的前提下,才会发表“高论”,且在接受央视采访前必要做一番功课,据说洪道德早前已曾在媒体发表过相关评论文字;所以,洪道德就不能把自己的发言说成仅仅是对听证会现场所获得信息的反馈性评说,且说得那样坚定,无可置疑。一向反对“舆论审判”的洪道德教授,怎能在顶级媒体上如此制造“倾向性明显的舆论”如此误导司法、误导受众?。而现在,我们该作如何评价?不能说不有点纠结啊。
其三,聂树斌案最后宣告无罪的判决书现在国人皆已目睹,央视“今日说法”为此制作的专题节目《“聂树斌案”十年调查》已经播出(点击这里观看),真相完全大白,此案疑点、漏洞和执法违法之斑斑劣迹昭然,完全证明了河北相关公检法草菅人命的严重错误(似应叫“罪行”,起码是“渎职罪”);而且,只有傻子才看不出里面尚有未挑明的黑色猫腻和为尊者讳,用现在的话叫“你懂的”;我们相信洪道德教授的智商自不可能在吾等草民之下。如今,洪道德教授看看央视《“聂树斌案”十年调查》,再看看自己在听证会上说了些啥,会不会有几分汗颜?
由此看来,洪道德在“聚焦聂树斌案听证会”焦点访谈上的表现究竟该如何评价,恐怕还是需要进一步拿出实证来论证的问题了。起码,洪道德赢了与陈光武律师的官司,而吾等却感到,在那期“焦点访谈”上,他已输得精光,且定格于央视,永无扳本的可能!
草民虽愚钝到搞不清洪道德之“道德”究竟如评价,但还是记得,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定已明确要求:“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要健全追责机制”。现在,一份份文件、判决书已经明确显示出参与此案侦破、检察、审判、司法鉴定等大部分人员名单,包括聂树斌案历时20余年期间河北省历任政法委书记从许永跃(已免职)到张越(已因腐败落马)业已显然,且网友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仍在“人肉搜索”中,谁涉案,涉案多深责任多少并不难查清……我们想请教洪道德教授的是:以你的专业理解,现在是否应当启动问责、追责程序了?是不是又得拖个20年到责任人都永垂不朽了再“问责”?洪道德教授能对此在媒体上给草民赐教吗?
聂树斌案并未最终了结,追责程序似乎尚未启动,此案作为中国法治进程的标本意义尚须进一步探讨,而对于洪道德一类人之“道德”究竟如何评定,恐怕也是一个连带的需要论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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