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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张维为的“一国四方”论· 应学俊 · |
作者:应学俊 来源:本站原创 本站编辑发布 (本页浏览-续博客点击数: 人次) |
【提纲】(可选择浏览) 一、点评张维为的“一国四方”论: 1、先说所谓“一国” 2、再说所谓“四方” |
张维为的《中国超越》在互联网上铺天盖地。浏览此书相关章节,再看张维为“对话福山”的视频。思忖良久,总体感觉:张维为是借“中国崛起”的事实,为尚未最终完型的所谓“中国模式”(现行体制、政策)背书、立言,教导人们要对之“自信”,如此而已。
改革开放30余年,事实证明中国的确“崛起”了,各种崛起的表现无须罗列,有目共睹。当然,存在的问题和瓶颈也有目共睹。撇开问题与瓶颈暂且不说,为导致中国崛起客观存在的某种所谓“模式”(准确地说应该叫“经验”)背书、立言,也是应该的,需要的。就如我们经常要写工作总结的道理一样,是为了发扬成绩和经验,改正缺点和错误,从而把未来的工作做得更好。
▲ 我们先复习点儿逻辑:
张维为以“一国四方”论来解释“中国崛起”的原因,并用以论证“中国模式”的制度因素之正确(点击原文)。其中“一国”,是说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四方”,是指中国四个方面的“制度安排”。可仔细看看,发现张维为并没有做出成功的解释——因为违反了逻辑规律之“不矛盾律”——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命题,不能同时肯定,必须否定其中之一,即其中必有一假。
既然是为“中国模式”背书,那么,张维为所说每一点,都必须与“中国崛起”这一事实有必然的无可它选的因果关系,即——
即:因为有A(“一国四方”),才会有B(中国崛起);
没有了A(“一国四方”),便不会有B(中国崛起);从而得以论证“中国模式”。
倘若以上A不仅能产生“中国崛起”之结果B,也能产生与B截然相反的结果 C(基本停滞不前,重大曲折动荡、落后);那么A与 B、C 的因果关系之命题必有其一是假,应予否定;或A与 B、C 均无因果关系。否则,就是自相矛盾。此即“不矛盾律”的基本逻辑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不矛盾律”,张维为就不是为“中国崛起”即真实的“中国模式”背书,而是借“中国崛起”这一事实,为别的什么东西立言。笔者以为张维为应该不反对这样一种浅显的逻辑规律和撰写总结的基本方法吧。
一、点评张维为的“一国四方”论
先说所谓“一国”。
张维为说:“一国”,即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这个“文明型国家”主要有八个特征,可以被简称为“四超”和“四特”。“四超”是:超大型的人口规模、超广阔的疆域国土、超悠久的历史传统、超深厚的文化积淀。(“四特”的罗列没啥意思,不说也罢)
【点评一】姑且不去评价张维为此说能否算作什么“理论”,至少张维所说都是事实,是尽人皆知的最基本国情,没错——即便小学生也知道“中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人口居世界各国首位”。中国当然是个“文明型国家”——可是问题在于:这与“后30年”的“中国崛起”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吗?请看——
无论是大清末年,还是1949年新中国建国之初,抑或“大跃进、大饥荒”及“文革”,直到改革开放,无论中国今日之“崛起”还是往日“落后挨打”,上述基本国情以及文化传统难道不都是这样?在如此同样的“一国”之国情下,既产生过清末政权的腐败无能以致大清覆亡;也产生过蒋介石维持了20来年的专制政权内忧外患而终于败走;当然后来也产生了强势中共政权。可依然在这土地上,“前30年”曲折动荡,落后了;“后30年”却迅速“崛起”了——何故?(这里主要说的是“一国”。即便“一国四方”是一整体,而“四方”中其实有“三方”亦无大变)
所谓“一国”的基本国情,近一两个世纪一直存在,无甚改变,在这“一国”之上产生过不同“主义”、制度和可优可劣的统治效果,且劣大大多于优;那么,同是“一国”,与“后30年”中国崛起有何必然因果关系?连部分关系也难自圆其说——既然没有必然的“有A才有B”的逻辑因果关系,它又如何能成为“中国崛起”“中国模式”成功的原因要素之一?张维为所谓“文明型国家”之论能成为“中国崛起”背书之一吗?张维为难道忘了逻辑的不矛盾律?如此隔靴搔痒研究“中国模式”能研究出什么来?
本来点评至此亦可完结。可是再看看被张维为作为背书、立言之论据的“文明型国家”“超悠久的历史传统、超深厚的文化积淀”,忍不住有话想说。
上述之“两超”不仅与“中国崛起”无必然因果关系,而且对中国政治现代化、科学化以及民主建设的推进起着阻滞作用,以致举步维艰,进一步退两步。
不论怎样,我们恐怕都应该想想:这“超悠久的历史传统、超深厚的文化积淀”是一种怎样的传统,怎样的积淀?——难道不正主要是“超悠久”的封建专制独裁的历史传统?“超深厚的文化积淀”中,难道不也是精华与糟粕并存?
张维为说:中国这个“文明型国家”具有“不断产生新坐标的内源性主体文明”。可人的大脑很讨厌,它会产生联想——我们无法不想到这样的事实——正是这样“超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即便在天翻地覆改朝换代之时也没能“产生新坐标”,却使1949年以后屡屡出现封建专制“乾纲独断”泛滥,“皇上”一旦震怒,连总理大臣也大气不敢出连忙写检讨,于是“大跃进”通行无阻,终致全国范围大饥荒,使中国发展出现一波一波大曲折而使百姓饱受苦难,甚至使封建王朝独有的“山呼万岁、万寿无疆”再度响彻中华大地10多年而不衰,恍若隔世!难道不正是这样“超悠久超深厚的传统、文化积淀”,才使领袖的几句批语几成“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一旦发布,草民连夜必须上街敲锣打鼓游行以表“忠心”?中国至今仍有为数不少的人依然将已故领袖当做星宿、神灵“真龙天子”与观音菩萨一道供奉,香烟缭绕——这“传统”、“积淀”里的糟粕还少吗?这就是“不断产生新坐标的内源性主体文明”?
这样的“传统文化积淀”与中国“崛起”有神马关系??而与“中国崛起”没啥关系,又如何能够成为佐证“中国模式”的依据之一?
笔者并不想一概鞭笞中国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的确是灿烂的,有许多也是智慧的,这些当然值得传承。但正由于中国封建专制历史“超悠久”,所以导致它必然精华与糟粕并存。我们只应当汲取传统文化中有利于中国进步与发展的部分,而坚决摒弃其中许多封建皇权专制的思想糟粕——而这,正是真正学者应当担当起来的工作,张维为却丝毫未做,只顾盲目颂扬。
一股脑儿颂扬、自豪,或一股脑儿鄙薄、抛弃,都是形而上学的表现。文化自卑要不得,一味的文化自豪同样不可取——许多国家也都有自己的甚至世界公认的伟人、圣人和文化。这方面一旦做过了头,便会让愚蠢的夜郎自大和狭隘民族主义潜伏其中发酵和恶性繁殖,与中国发展、进步有害无益。
至于“文化决定论”则更不靠谱,对此笔者曾有专文论述,那是另一话题。不赘。
再说所谓“四方”。
张维为说:“四方,指的是中国在四个方面的制度安排:在政党制度方面,是国家型政党(或整体利益党);在民主制度方面,是协商民主 ,包括决策领域内的新型民主集中制;在组织制度方面,是选贤任能;在经济制度方面,是混合经济。这些制度安排保证了中国的迅速崛起,也是中国模式超越西方模式的重要制度保证。”
【点评二】1、“在政党制度方面,是国家型政党(或整体利益党)”“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代表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整体利益的政党”。
其实这里说的就是一党长期执政,至今已68年。由于一党执政,自然就成了所谓“国家型政党”,党国体制是它的别称——先不说张维为此说有何值得探讨商榷之处,仅就为“中国崛起”背书、立言来说,这一条与“中国崛起”有必然因果联系吗?如果说有,那么请问——
从1949年开始的“前30年”,党还是这个“国家型政党”,为何中国无法“崛起”而使国民经济及百姓生活水准远远落后于亚洲那4条蕞尔“小龙”?为何打开国门后,国家领导人却有了“被开除球籍”的担心?为何整出的是反右、大跃进、大饥荒、10年“文革”大动乱?那时的党难道不是“国家型政党”而是多党轮流执政吗?
再者,某“党”是否确实已经和必然继续“代表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整体利益”,这也不是自己说了能算的,也不是哪一个人说了能算的,这要有待实践检验,要由人民的大多数说话。
对此,我们已知的是,这个“国家型政党”自己承认腐败问题已经到了危及该党生死存亡的程度;我们还知道,同样力挺“中国模式”并为官方大力推送的宋鲁郑,是将这个党称为“利益集团”的,宋鲁郑甚至说:“腐败真相一旦真的曝光,将严重动摇整个社会对执政党的信心,必将引发社会动荡,从而危及执政的合法性。而且官僚体系本身也无法承受和接受。而当前中国还是要依靠这个利益集团本身进行治理、掌控和推动改革与发展。”所以“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党在国在,党亡国亡……”(见宋鲁郑《财产申报制离中国还有多远?》)宋鲁郑的结论固然荒谬绝伦,但就前面所言,也不能说不符合某种实际,笔者颇为“惊悚”——张维为当然只拣光鲜的一面渲染,而问题不论多么严峻到生死存亡的地步,他也一概讳莫如深或一语带过。
所以,张维为此论不仅与“中国崛起”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即便此论单列,也还是一个有待进一步须经实践检验和论证的题目。至于张维为说有“民调显示”人民大多数是认可的——但我们看不到。我们只知道在国内网站上从未见过有此类“民调”。否则,我们请张维为公布网址或相关信息,让我们去见识一下,或者都去参与如此民调。笔者以为如此“正能量”民调大约不需要“fan_墙”才可见吧?
【点评三】2、“在民主制度方面,是协商民主,包括决策领域内的新型民主集中制”
“民主”政治建设有所推进,倒是与“中国崛起”有着相当密切的因果关系。奇怪的是,张维为在这里既不提及公民民主权利部分回归的事实,也不提“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民主政治制度,唯独提出事实上并非民主主体的所谓“协商民主”——是何道理?
难道当下“征求意见”式的所谓“协商民主”能与1949年9月新中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相提并论?这样的“协商民主”与“中国崛起”有多少必然因果关系?发挥了怎样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此为“中国模式”背书,有意义吗?用张维为的话说,协商民主就是一种“兼听”,那么,它岂能成为“民主”的支柱性因素?即便开明点的皇帝也是会“兼听”的,“兼听则明”早在汉唐时期已有记载,《资治通鉴》中可见——这倒是中华文化中值得传承的东西。但它并非当朝所发明。
诚然,笔者承认“协商民主”是民主的表现形式之一,但肯定不是支柱性的主要形式。而说到“民主”,张维为却对早已写入《宪法》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重要的“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绝口不提,何故?不敢?不屑?抑或刻意回避?——大约这实在是个“不好说太细”的问题?因为一说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无法不让人想到国人广泛诟病的有关人大代表选举的一系列问题——无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产生问题,还是现实存在的人大代表约85%以上由官商构成等等,张维为即便再巧舌如簧,也无法自圆其说。正如对于官方以“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高度统一”作为特色民主的表述,宋鲁郑就不以为然,他说:官方话语体系“无法自圆其说”,“缺乏操作性”“既不能说服党内,又不能说服党外”“国外也无法认可”,因此宋鲁郑直言要“跳出官方话语体系”另辟蹊径。(点击:宋鲁郑言论出处)。——而张维为呢?干脆彻底“超越”,以“协商民主”虚晃一枪绕开这个话题。可是,“讲中国故事”如此不实在,如此避实就虚片面剪裁拼接,如何让人信服,岂不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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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张维为一贯的理论观点,我们有理由对张维为避实就虚谈“民主”做出这样的解读:除了当下这种“征求意见、兼听”式的所谓“协商民主”张维为赞不绝口,对真正民主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属性,张维为则是一再诟病和否定的。所以他不涉及真正的民主问题,他要“超越”或曰抛弃民主。否则,对张维为的避实就虚谈中国民主就没有符合逻辑的解释。
【点评四】3、“在组织制度方面,是选贤任能”。“选贤任能”——谁选?自然不是人民群众选,而是执政党自己选——“党管干部”已成铁定原则,没有老百姓什么事儿。充其量考察时征求一下群众意见,采不采纳,“上面”说了算。村民自治?选村长,那也是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高度统一”。
退而言之,即便当下“党管干部”“选贤任能”优越无比,绚烂如花,胜过一些民主国家一人一票选举——可它还是与“中国崛起”没有必然逻辑联系,无法以此为“中国崛起”和“中国模式”背书立言——因为“前30年”就是如此,它何以能成为导致“中国崛起”的必然性制度性因素之一?更何况,这一制度已为实践证明弊端多多,亟待改革。
诚然,从执政党主观而言,肯定想“选贤任能”,有一些官员脱颖而出也的确因为能力很强,甚至品德也不错。可遗憾的是,许多官员硬是“站着进去躺着出来”最终成为腐败官员;大老虎中老虎就不说了,为何甚至连小小科级干部乃至村长都能成为“小官巨贪”令人瞠目结舌?这难道不应当好好总结总结?我们的“组织制度、干部制度”难道不应当认真改革?上至中央军委原副主席或政治局委员,下至县处级乃至村长,为何屡屡出现买官卖官“塌方式腐败”?为何人大代表贿选事件也并非罕见?如此“组织制度”导致官员只想着向掌管其乌纱的上级“看齐”,导致理论上“权为民所赋”而实际上是“权为上级赋”——在如此体制下,官员考虑最多而最忌惮的必然是什么?为何官员前腐后继?——“你懂的”。为何前两年国内网络调查显示97%的官员反对“财产公示”?(点击这里:看出处)——“你也懂的”。为何当下官员消极“不作为”较多?“你更懂的”。这些与所谓“选贤任能”的“组织制度”毫无关系吗?
这一正须亟待改革的因素,还能成为“中国模式”中值得肯定和颂扬的一条?如此能为“中国崛起”背书吗?是不是太搞笑了?
【点评五】4、“混合经济”——这一条倒是中国崛起的重要因素之一,即所谓“经济体制改革”。但这也不是张维为的“理论创新”,张只是沿用十八大决议的定论而已。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十八大《决议》在这一点上倒是有所创新的(“前30年”没有),它跳出了以往多年坚持的“以公有制为主体”表述(“前30年”除了公有制经济,其它所有制经济几乎为零)。这似乎值得点赞。然而,没有思想解放和对极左路线的否定,就不可能跳出这样的窠臼。
是故,纵观张维为的“一国四方”论,不仅谈不上多少理论,而且,除了“混合经济”外,逻辑上都不能成为对“中国崛起”之制度因素的合理解释。充其量,只是借“中国崛起”的事实为现有制度安排背书、立言而已。
细揣摩张维为“一国四方”论的逻辑,其实就是论证中国形成了一个“强政府”,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国才崛起了,现体制就是优越务必,超越了民主体制!如此而已。这才是“一国四方”论的实质。(并没有实事求是地论证中国崛起的真实原因)
“国家型政党”(党国体制)的“强政府”对推动改革开放,促使“中国崛起”有没有作用?——肯定有。但笔者还是要说,它与“中国崛起”依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中国崛起”另有原因。
因为,“前30年”中共领导下的中国早就是“强政府”了,比现在还要“强”,那时真是政府或领袖一声令下,举国千军万马齐动员,集中力量办大事,还要多强?可那时“国家型政党”领导下的“强政府”为何没使中国至少像同在亚洲的韩国、港台、日本那样经济起飞?(那时固然有了核武,但那不等于综合国力,诚如当今北朝鲜也核武了得)
——所以,“中国崛起”自当另有根本原因。下面再论。
综上所述,张维为的“一国四方”论在总体逻辑上出了问题,违反了逻辑规律中的“不矛盾律”,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命题,不能同时肯定,必须否定其中之一——而笔者上述点评,恰恰大多涉及张维为这方面的问题。此外,张维为所举事实皆为“光明面”而避开显然严重、严峻的弊端和问题,凡此种种。这是典型的形而上学,不是做学问者应有的态度。任何硬币都有正反不同的两面,唯有立体,才能全面。
这就是张维为之“一国四方”论无法成为“中国崛起”合理解释的原因。
当然,对于一些看中国如雾里看花的外国人来说,张维为这一套“讲中国故事”的说辞,也许不能说一点作用没有,毕竟张维为还是巧舌如簧。可对身在其中对现实门儿清的国人,如此说辞就难以让人信服,甚至心生反感了。张维为恐怕还得好好练一练对中国人自己“说中国故事”的功夫。其实,光会“说故事”不行,必须尊重事实和逻辑,力戒片面,必须“接地气”。因为,草根群众虽不如张维为能说会道,但心里那杆秤是无须校准的,是非公道自在人心。(未完,接下页)
(点击下页:中国为何能迅速“崛起”——中国做对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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