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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风·反右”背景研究】 |
作者:胡兴军(等) 资料来源:新浪网等多家媒体 本站编辑转载 |
【本站按】中国历史上从来不缺舍身取义之壮士,不论剑侠秋瑾,还是蹈海自戕以醒国人的陈天华,抑或“戊戌六君子”——“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谭嗣同)——是此辈人杰令人景仰的共同情怀。这里回顾中国当代历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事件,也是这方面的例证,距今已近80年,依然令人敬仰,亦不无现实意义。 国民党昏庸,制造了“七君子”事件自取其辱,但毕竟还没有发展到抓捕无辜律师和声援“七君子”人士的地步。这倒颇为发人深思。 (本站/2015.07.更新) |
随着日寇侵华的步伐越来越快,中国东北全境尽失,全国抗日浪潮越来越高涨。1936年5月31日,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章乃器等人在上海宣布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并发表宣言,通过了《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向全国各党各派建议:立即停止国内军事冲突,释放政治犯,各党各派立即派遣正式代表进行谈判,制定共同救国纲领,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日政权等。1936年11月23日,南京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等7人,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七君子事件”。
一、他们是“七君子”
1936年11月22日深夜,救国会七位负责人(救国会执行委员):沈钧儒、李公仆、沙千里、史良、王造时、章乃器、邹韬奋被国民党政府逮捕。
11月24日,国民党上海市政府发出布告,宣布他们的“罪行”:“李公仆等自从非法组织所谓‘上海各界救国会’后,托名救国,肆意造谣,其用意无非欲削弱人民对于政府之信仰,近且勾结‘赤匪’妄倡人民阵线,煽动阶级斗争,更主张推翻国民政府,改组国防政府,种种谬说均可复按。”(【本站注】复按:复查、查考之意。)
沈钧儒等七人都是文化界知名人士。他们从事的抗日救亡活动,顺应民心,代表民意。国民党政府罗织的“罪行”,说到底无非只是“谬说”。以言论治罪本身违反法制,何况种种“谬说”未必可以“复按”。
南京国民政府于1937年4月3日向沈钧儒等提出起诉,并于6月11日和25日在江苏省高等法院两次开庭审讯。沈钧儒等人坚持抗日救国立场,在狱中和法庭上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从事件开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和国内外进步人士就开展了广泛的营救运动。
“七七事变”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迫于日寇入侵、国家危难的形势,于1937年7月31日宣布释放沈钧儒等7人,并于1939年2月撤销了起诉书。
这便是所谓“七君子”事件的大致轮廓。但事件过程的约一年时间里,还有许多事情的发生,是令人感慨万端的……
二、历史回溯
1、“救国会”的成立。 1935年上海文化界掀起文化救国运动,推举大律师沈钧儒为主席,邹韬奋等为执行委员,同时发表救国运动宣言。宣言说:“东北四省沦亡之后,华北五省又在朝不保夕的危机之中!‘以土事敌,土不尽,敌不尽餍’,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负责指导社会使命的文化界,再也不能苟且偷安,而应当立刻奋起,站在民众的前面领导救国运动!”由此,抗日救国运动如火如荼地在祖国大地蓬勃开展起来,社会各界尤其是工人、青年学生,纷纷组织起来,唤起民众,宣传救亡图存。
1936年5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全国20多个大城市、50多个团体代表出席了成立大会。大会发表宣言,呼吁停止一切内战,释放政治犯,建立一个统一的抗敌政权。大会选举了马相伯、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邹韬奋、章乃器、史良、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陶行知等40余人为执行委员。
在全面抗战尚未形成之时,国民党对“救国会”的活动自然十分恼火,加上日本大使对国民党施压,这才发生了逮捕“救国会”7位领导人的“七君子事件”。
2、史良:取保释放第二天又主动入狱。“七君子”被捕后,关押在上海,12月4日移解到苏州吴县横街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史良因为是女性,被取保候审,但她认为“大丈夫敢作敢为”,又主动投狱,被单独关押在司前街女犯看守所。此举,迄今为止,依然无法不让人敬佩!
3、举国哗然,举世震惊。“七君子”被捕,令举国哗然。北平文化教育界进步人士李达、许春裳等107人;天津文化界、暹罗(今泰国)华侨文化界200余人;新加坡全体华侨纷纷致电国民党政府,要求立即释放他们。著名作家罗曼·罗兰、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等世界名人也向国民党政府提出了抗议。
北平各大、中学校的学生听到这个消息,特地罢课两天,派出5名代表赴南京请愿。12月12日,北平学生举行大示威,高呼“争取爱国自由、释放爱国领袖”等口号。全国许多报纸把他们称为“七君子”,把他们的案件称为“爱国无罪”案。
全国人民以及海外爱国华侨纷纷向当时的政府提出抗议,“社会各界救国联合会”发表紧急《宣言》和《告全国同胞书》,宋庆龄、李宗仁与白崇禧等政要人士也分别发表声明表示营救。1937年4月2日,中共中央也发表了《对沈、章诸氏被起诉宣言》,要求立即“释放沈、邹、章、李、王、沙、史诸爱国领袖及全体政治犯”。
按照国民党政府法律规定,侦讯时间以两个月为限,必要时可以延长两个月。沈钧儒等七人一身正气,光明磊落,国民党办案人员侦无可侦,讯无可讯,只得延长羁押两个月。
1937年4月4日,也就是法定侦查期满的最后一天晚上八点钟,检查官才炮制出了“起诉书”。这个“起诉书”洋洋数千言,东拼西凑地捏造了“十大罪状”。邹韬奋愤怒指出:“故意罗织,入人以罪。”曾任律师的沙千里感慨地说:“我们万不料侦查了四个月之久,起诉书理由竟然如此空洞、歪曲,真是污辱了国家,污辱了神圣的职务。” “起诉书”出笼,立即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怒抗议。宋庆龄、何香凝和各界知名人士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发表“救国入狱运动宣言”,向全世界庄严表示:“中国人民决不是贪生怕死的懦夫,爱国的中国人民决不只是沈先生等七个,而有千千万万个。中国人心不死,中国永不会亡。”宋庆龄亲自率领爱国人士,携带写给国民党苏州高等法院的文件,直赴苏州高等法院“请求羁押”入狱,与七君子一道坐牢。
国民党政府无可奈何,十分尴尬。
4、法庭上的激烈交锋。1936年4月3日,政府当局不顾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强烈抗议,悍然指令江苏省高等法院检察处对沈钧儒等人提起公诉,将沈钧儒等“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触犯了《中华民国刑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中华民国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之规定,提请江苏省高等法院依法审判”。根据当时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每个刑事被告人可以委聘三个律师为之出庭辩护。出于要求抗日的决心和爱国主义之热忱,住沪20名著名大律师自愿组团担任义务辩护人。他们不仅要为“被告”个人进行辩护,更重要的是为保障“爱国无罪”而斗争,为为全国人民争取爱国的自由而抗争。法院当局无法审理,只得答应“被告”要求,把“被告”家属和新闻记者放进来。
在6月25日审理中,双方的交锋十分精彩。
审判长问沈钧儒:“你赞成共产主义吗?”
沈钧儒答:“赞成不赞成共产主义?这是很滑稽的。我请审判长注意这一点,就是我们从不读什么主义。如果一定说被告等宣传什么主义的话,那么,我们的主义,就是抗日主义,就是救国主义!”
审判长:“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
沈钧儒:“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审判长的话被告不明白。”
审判长:“那么,你同意共产党抗日统一的口号了?”
沈钧儒:“我想抗日求统一,当然是人人同意的。”
审判长:“救国会办了登记手续没有?”
沈钧儒:“救国会虽未登记,但所做的事情都是绝对公开的,如果认为未登记就是秘密活动,我们拿《宣言》来见吴审判长,又怎么解释呢?”
检察官看到审判长被沈钧儒反驳得尴尬窘迫,下不了台,急忙扭转局面向史良发问:“你们的抗日救国组织未经登记,那么,你们的活动自然也是非法的,你知道吗?史良?”
史良仗义执言:“抗日二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除非检察官是日本帝国主义者,才会判救国有罪!”
检察官理屈词穷,十分狼狈。
沈钧儒等七人于1936年11月22日被捕入狱;20天后的12月12日爆发了“西安事变”。他们不可能与张学良、杨虎城“联络接洽”。但“起诉书”却无中生有地把西安事变列为他们的“罪状”之一。法院当局借口救国会曾于11月间致电,吁请张学良出兵援助绥远抗战,诬陷他们“勾结军人,图谋轨外行动”,“酿成巨变,国本几乎动摇”。西安事变中张学良发表通电提出八项主张,其中第三条为“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这就构成了彼此“勾结”的“证据”。这可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沈钧儒义正辞严作了回答:“我们发电报给张学良,是为绥远事件共同抗日,同电还给国民政府和傅作义、宋哲元,希望他们一起督促中央抗日。至于拿西安事变的责任加在我们身上,我本人很奇怪,应请审判长传张学良作证。”
邹韬奋也据理进行驳斥。他指着电报说道:“这个电报内容明明说希望张学良‘请命中央援绥抗日’,并非叫他进行‘兵谏’,并同时还打了同样电报给国民政府和傅作义,为什么不说勾结国民政府?为什么勾结国民政府不管,而单问张学良?”
辩护律师接着说:“起诉书中所谓‘勾结’,所谓‘互相联络’,是什么意思。这是双方的事,现在只问单方,怎可判罪?所以无论如何,非向张学良调查不可。”
这无异给法院当局将了一军。西安事变中,蒋介石表示“宽恕”张学良、杨虎城,“既往不究”,可是张学良陪同他返回南京,蒋介石就把张学良软禁起来。怎会让张学良到苏州法院“作证”呢?
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律师团的辩护词由著名大律师张志让执笔,洋洋两万余言,在法庭上朗朗宣读,句句掷地有声。针对《起诉书》莫须有的指控,辩护词义正词严地逐条批驳。在提到“危害民国”时,《辩护词》指出:“以被告等爱国之行为,而诬为害国;以救亡之呼吁,而指为宣传违反三民主义之主义,实属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摧残法律之尊严,妄断历史之功罪。”辩护词以大量客观的事实和充分有力的论据证明被告无罪,要求法庭“依法判决,谕知无罪,以雪冤狱,而申正义”。
三、爱国斗争终获全胜
在狱中,“七君子”赤诚炽热的爱国热情,深深感动了青年看守文六。
当文六提出希望“七君子”书赠墨宝时,他们当即应允了这位有正义感的青年人的要求。1937年7月9日,“七君子”相继在一张巨幅宣纸上,为文六题写了各自的抗战词。
当时年已63岁的沈钧儒首先执笔,书诗一首:“双眼看园扉,苦笑喊前进。闻之为泪落,神往北几省。矫矫传将军,力遏敌胆进。聊想及青岛,沈子呈夙敬。努力在前途,存亡悬一瞬。国难如此殷,吾侪乃见摒。哀哉勿自饭,驼耳犹知斗。”诗中赞扬了率部抗日的傅作义将军和主张抗战的青岛市长沈鸿烈,表达了自己身陷囹圄、报国无门的悲愤心情和矢志不渝的坚强意志。
接下来,邹韬奋的题词是:“团结御侮。”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章乃器也都分别题词。最后提笔的是“七君子”中唯一的女性史良,她满怀激情地写道:“敌人紧逼到这步田地,只有抵抗才能死里求生,才能获得真正的和平。”
为了营救“七君子”,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胡子婴等16位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士发表了《救国入狱运动宣言》,这不能不使当局震惊。《宣言》提出:“我们准备好去进监狱了!我们自愿为救国而入狱,我们相信这是我们的光荣,也是我们的责任!”
1937年7月7日,“七七事变”爆发,在全民抗战呼声日益高涨的巨大压力冲击下,国民党当局不得已在7月31日上午,通过法庭宣布释放“七君子”,撤销起诉。□
【附录】“七君子”的后来……
邹韬奋:1944年7月24日病逝于上海,中共追认其为党员。
李公朴:1946年7月11日在昆明遭到国民党特工暗杀,枪击身亡。
沈钧儒:曾任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中国“民盟”中央主席;1963年6月11日在北京医院病逝。
王造时:1957年被打成“右派”,1969年1月14日在狱中悲愤而死。
章乃器:1957年起被打成“右派”,文革期间曾被打得体无完肤、奄奄一息;1975年虽被“摘帽”,而1977年5月13日就病逝了。
沙千里:1949年以后在商业部、贸易部、粮食部等任副部长、部长等。1957年因病赴苏联治疗,逃过“反右”一劫;文革中受到周恩来特别保护,幸免一些灾难。1982年4月26日辞世。
史 良:1949年以后曾任司法部部长;还曾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等。1957年“反右”运动中,史良表现积极;但文革初还是遭到抄家批斗,后来受到周恩来特殊保护才得以全身而退。1985年9月6日於北京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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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 2011.07.17 编辑转发 2018-11-28 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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