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马加爵”,笔者感情总是非常复杂。憎恨?惋惜?怜悯?无奈?无言?……很难说清。“马加爵”在笔者心中可能已经不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个无法抹去的沉重的符号.
回顾一:2004年,马家爵—— 一个贫困的大学生因常人几乎无法理解的荒谬原因——无法忍受同学对他的无情蔑视和嘲弄而犯了十恶不赦的故意杀人罪,且杀的是四个同寝室的同学,他当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离开这个世界前,他是认罪伏法的,是惭悔的,但无论怎么说,他毕竟罪孽深重,罪有应得。案情大家熟知,就不赘述了。
回顾二:无独有有偶,2008年第8期《生活周刊》报道了一则类马加爵案件——“广东雷州校园惨案”:陈文真,一个与马加爵类似的穷孩子,拼命读书,然在高中却未能读完,退学回家,原因不详。曾经外出打工。2008年2月25日下午,他穿上曾经每天穿过的雷州二中的校服,怀揣尖刀,混进学校,什么话也没说,砍伤一名老师和三名同学,其中两名同学重伤不治;而陈文真则在当时就刺伤自己从六楼跃下……杀人的原因至今不详,人们猜测:也许是孤独中的选择……细读报道,你也许会觉得这个猜测并非完全主观臆想。
马加爵、陈文真案件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正因如此,这类案件注定将成为中国社会进程中的一个个标本,一个个永远无法抹去的沉重的符号。从社会学、教育学和犯罪心理学等角度研究这些符号的内涵,将有着普遍意义。因为,说马家爵罪有应得是可以的,但如果说马家爵以及陈文真的死是大快人心、死有余辜,恐怕就很难了。(链接:《马家爵之死大快人心吗?》)
马家爵犯下如此罪行,不论有何原因,都是不可饶恕的。
但是,马加爵犯罪时毕竟还是在校学生,那么,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能不去思考——正因为他有正常的思维,有正常的行为能力,为何却犯下如此让人不可思意不可饶恕的罪行?马加爵、陈文真,在他们杀人前和犯罪的当时,走过了怎样一条心路历程?
有一个同为贫困的从农村来到城市上大学网上署名为“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