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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改理论论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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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撰稿:应学俊 2006年12月19日发表于相关网络 (本页浏览:人次) |
【说明】题注:本文并无意全面评述王策三教授的《教学认识论》,仅就所引潘新民同志文中提到的“教学认识论”观点展开论述,故以此命题。 |
在最近关于素质教育以及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一些理论论争中,常常看到这样的说法,如“……的理论难道也过时了吗?”等等。
例如发表于网络杂志《教育学在线》潘新民同志的一篇文章(以下简称《潘文》)中就有这样的话:“关于‘教学认识论’已经介绍的比较多了。可以说,王策三先生的《教学论稿》、《教学认识论》统领了中小学教育教学二十年,这话一点都不为过。在大搞新课改的今天,有为数不少的人认为‘教学认识论’,‘旧了’,‘过时了’,事实是这样吗?难道教学认识论揭示的一般教学规律,诸如‘主导主体论’,‘教师领导学生通过主要掌握间接经验认识世界发展自身’等等也‘过时了’?这些较为随意的说法只是对教学认识论作了简单化的理解,并不清楚教学认识论本身就是在积极吸收了古今中外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和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同时自身又是在不断的完善发展,根本不存在‘过时’之说。”且“应坚持以教学认识论为新课改的理论基础”。⑴
《潘文》似乎认可了某种理论有“过时”与否一说,因为潘文进而指出“主导主体论”、“教师领导学生通过主要掌握间接经验认识世界发展自身”等王策三先生的“教学认识论”观点并没有“过时”。
一、真理不是时尚商品,不应有“过时”与否一说,只有正确与否的界线
看到这里,笔者对“过时”一说颇为注意。是的,常常有人喜欢用这样的说法,比如某种服装过时了,某种家具过时了,某种产品过时了,等等。
其实这样的语词用于一般口头表述并无所谓,但在阐述理论问题时这样的表述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一种理论若为真理,那就只有正确与否,而没有“过时”与否一说。如果真要说一种理论“过时”了,那实际上是说人们的实践和认识发展了,今天的认识更接近于或已经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即客观规律本身了;或者说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所以某种观点已经不符合当前实际了。如果说某种理论在当时是“正确”的,现在“过时”了,那只能说明这种理论在当时代表了人们对某一类事物认识的最高水平,人们在当时还没有看到或无法发现它的局限性;而现在,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深化了,进一步认识并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或者说实际事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的理论已经不能指导今天的实践了。
所以,我们与其讨论某种理论是否“过时”,还不如讨论这种理论是否真正揭示了客观规律和事物的本质,或者说揭示的“程度”如何;抑或不如讨论今天的事物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我们如何与时俱进地重新探究、认识。
真理不是时尚商品,是无所谓“保质期”的,正确的理论——亦即反映了客观规律且为实践检验无误的真理,相对来说是不会过时。即以马克思主义而言,离当今有一个多世纪了,它的理论核心“过时”了吗?我们即使今天对马克思主义有所“发展”,也还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基础理论,何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等看似“新鲜”的提法,其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正如恩格斯晚年就曾对他和马克思早期的某些观点宣布:实践证明我们曾经也错了……⑵——这里只有对错之分,哪有什么“过时”与否一说?
请看——
数千年前中国古代的教育名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教学相长”等等,过时了吗?
半个多世纪以前中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要评论一个学校,先要评论他的校长”;“人人是创造之人”……过时了吗?
140多年前的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指出:“教学必须符合人的天性及其发展的规律。这是任何教学的首要的、最高的规律。”“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关于激励、唤醒、鼓舞。”⑶ 这些,能说它过时了吗?
300多年前著名的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指出:“求知与求学的欲望应该采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去在孩子们身上激发起来。”⑷ 能说过时了吗?
300多年前英国教育家洛克指出:“导师应该记住,他的工作不是要把世界上可以知道的东西全部交给学生,而是使得学生爱好知识,尊重知识,在于使学生采用正当的方法去求知,去改进他自己。”⑸ 能说过时了吗?
由此可见,所谓“过时”——它的实在含义是:某种理论在当前其正确性值得怀疑或部分否定乃至全部否定。
二、试析潘新民文中所述之“教学认识论”观点的正确性
《潘文》指出:“在大搞新课改的今天,有为数不少的人认为‘教学认识论’,‘旧了’,‘过时了’,事实是这样吗?难道教学认识论揭示的一般教学规律,诸如‘主导主体论’,‘教师领导学生通过主要掌握间接经验认识世界发展自身’等等也‘过时’了?”——无疑,潘新民同志对上述教学认识论观点是坚定不移地认同且希望此类理论继续“统领中小学教学”的。
20世纪的1980年代,“主导主体论”的介绍见诸报端时,笔者也曾很为之振奋了一阵,觉得是对教与学的关系之最好的定位与阐述。但随着教育探索的深入与科研的发展,逐渐觉得它也有一定的局限。那么,先不说上述观点“过时”与否,我们来分析一下上述观点的正确性如何。马克思主义尚需要“发展”,而况王策三教授的“教学认识论”乎?
1.“主导”、“主体”之立论是否还值得再推敲?
《金山词霸·高级汉语词典》对“主导”一词的诠释是“统领全局;推动全局发展”;对“主体”的诠释是“事物的主要部分”。如果按这样的诠释来理解,问题自然多多。而早在上个世纪1990年代初就有人从哲学概念的层面对这一命题提出诸多质疑和商榷,如有人提出:有主体必有客体,学生是“主体”,那“客体”是……?进而从理论和实践上否定这一命题的立论。一位老师在他的博客中也写道:“主体是与客体相联系使用的哲学范畴,用以区分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和对象,而主导则指矛盾统一体中矛盾双方谁处于支配地位,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在矛盾统一体中所处的地位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应该将教师主导地位绝对化。”⑹ 认为这一立论在“主导、主体”的界定阐述上是含混不清的,因而对教学也没有实在的指导意义。当然,还有理论大家提出过“三体论”、“学生既是主体也是客体”等等就不在此一一赘述了。
王策三教授之“教学认识论”尽管确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由于“主导”这一语词的内涵所在,所以实践中还是使教学容易沿着“先生讲学生听”灌输式教学轨迹开展,事实上,在课堂上大多数学生仍然是被动的“听众”、“观众”,并没有“自奋其力、自致其知”(叶圣陶语)地主动投入学习求知的过程;就绝大多数课堂教学而言,教学的实际状况并未因“主导主体论”的诞生而发生多少质的改变。教育工作者一直为改变这种学生被动接受的状况而不懈地探索新的改革途径。尽管解广夫同志⑺曾从不同角度分析阐述了“灌输式”的讲授并非“主导”论所致,但长期以来课堂上大多数学生仍然是被动的“听众”、“观众”,并没有“自奋其力、自致其知”地主动投入学习求知的过程——这便是《潘文》所说“统领中小学教学二十年”的基本结果和实际状况。
截至目前为止,还有人在撰文阐述“教师主导”的重要意义时,仍旗帜鲜明地提出“学校教育教学的任务决定了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必须以‘讲授——接受’的教学方式为主。”(解广夫) ⑺无疑,“讲授——接受”是教学中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方式;可是“一种方式”和“主要方式”是有本质区别的。说到“为主”——“为主”到何种程度?作者解广夫先生心中有一把怎样的尺子?《潘文》中也直言:“坚持教学认识论主张的教学方法应以讲授为主,就有可能克服建构主义单纯强调个人对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让学生去主动探究,而教师只是引导者等的狭隘性,又有可能吸收其重视学生情感、意志培养的合理性”。——不知解广夫与潘新民二位考虑过这样的说法在广大中小学教师中会产生怎样的效应?如这二位先生所说,我们还有必要开展什么教学改革?这些都是所谓“主导主体论”产生不良效应的明显佐证。对此,笔者从理论到实践均无法苟同。
倒是叶圣陶先生对有关教师的“主导”作用一说曾有过比较中肯的阐述,广大教师和教育理论工作者是认同的:“所谓教师之主导作用,盖在善于引导启迪,俾学生自奋其力,自致其知,非谓教师滔滔讲说,学生默默聆受。”⑻ 叶圣陶先生将“主导”作用阐释定位于“引导启迪”,这与“主导”作为语词的本意以及“领导”是有本质区别的。笔者窃以为叶老对“主导”的理解和阐述恐怕比解广夫、潘新民先生等人是要很胜一筹的。 (未完,接下页)
【注 释】
⑴ 潘新民文《关于新课改的几个观念问题的讨论——再与马福迎同志商榷》,网络杂志《教育学在线》2006年第9期(总第22期);本文所引《潘文》皆出自该篇http://cyber.swnu.edu.cn/mcjy/cyber/index.html(亦可:点击这里浏览)
⑵ 邓小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毛泽东同志概括的实事求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http://blog.sina.com.cn/u/54993ce6010002ud)
⑶ 第斯多惠:《德国教师教育指南》,见《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64年版,第377页。
⑷ 夸美纽斯:《大教学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第103页
⑸ 洛克:《教育漫话》,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版,第175页。
⑹ 参见2004-9-17发表于“人教论坛•师范教材论坛”的《主体和客体——教学中,不是“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署名“信心”http://chat.pep.com.cn/lb5000/topic.cgi?forum=42&topic=468。在文章开头作者写道:“……另一种情况是哲学认识论上使用“主体”一词,指的是认识活动的承担者,认识的主体。实践的主体,才是认识的主体。主体实践的对象就是客体。简言之,物质本体论中的主体恰恰是认识论中的客体。人类是主体,自然界是客体;工人是主体,原料、机器设备是客体……”在结束语中,作者还写道:“研究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认为客体决定(主导)主体,无非是用不同的范畴重复着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符合客观(而不是客观符合主观),就是主体的主观符合客体的客观。/按规律办事,就是主体要按客体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愿望、哪怕是极美好的愿望出发),就是主体办事要从客体实际出发。……/我认为,客体决定主体和物质决定意识一样,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命题。”另:“某教师博客”中的引文,见:http://www.blog.edu.cn/user1/4089/archives/2005/144598.shtml
⑺ 见《教育学在线》网络杂志2006年10月15日刊载的解广夫文《略论“教师主导”与“接受学习”》。(点击阅读该文)
⑻ 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725页
⑼ 王策三:《教学认识论的由来》,见人教网“教育研究>>教学研讨”栏目,全文:点击这里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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