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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宋鲁郑“贫穷才是腐败根源” |
——腐败的根源究竟何在? |
应学俊 |
作者:应学俊 来源:本站原创 本站编撰发布 (本页浏览: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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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鲁郑出于自圆其说的需要,一贯否认新加坡、香港是民主制度,那么请问宋先生:倘若新加坡、香港尚算不上民主,那么上述“民主国家”中的“民主”又有几何?他们的民主是优质的还是劣质的?他们虽具有民主国家的雏形,但他们的民主是成熟的吗?在动辄以各种手段(包括全国戒严)谋取独裁连任甚至长达十年几十年年的“民主国家”,那里会有真正的公民、社会的平等、自由吗?公民监督、社会监督能有效实现吗?在上述某些“民主国家”里,会因为总理大臣给熟人写一封商业“关说”推荐信而被媒体穷追猛打导致最终引咎辞职吗?当我们认真考察这些国家的历史便可一目了然——如果说这些国家腐败程度超过中国,难道不正是因为他们初期初期的、坎坷的民主制度上的欠缺、弊端造成的吗?从上述具体来看,那些国家腐败的原因与中国腐败的原因何其相似,难道不恰恰同属制度性腐败?舍此何解?
清朝刘墉与和珅皆为朝廷重臣,可前者清廉自律名垂青史,后者为贪得无厌臭名昭彰——如果用宋鲁郑以偏概全的伎俩,我们不是可以推出关于制度与腐败之间有无关系的任意结论吗?这样的思维还有没有逻辑可言?
所以,任何以偏概全、大而化之,对事物不做具体分析而得出的结论只能是错误的。
对于反腐败问题,《中国青年报》曹林先生一篇评论写得很好——《舍制度和民主之外,反腐无解》:“腐败问题无法通过“发展”来解决——正如经济发展了,并不能带来社会文明和道德素养的全面提升,同样,经济发展也不能解决腐败问题。腐败不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同样,发展也不是终结腐败的推进剂。舍制度之外,舍民主之外,反腐无解。”
三、宋鲁郑为何否认新加坡、香港是民主制度?
宋鲁郑一向否认新加坡、香港是民主国家和地区。笔者一直心存疑惑,现在才恍然大悟。
诚然,新加坡一党独大,但是他们并没有剥夺其它政党参政权,选举总统和议员,公民一人一票的大选还是依法真实实施的,只不过其它党派一直没能在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故依法只能由获得多数席位的人民行动党组建政府。所谓“独大”选举的客观结果,人民行动党也没有宣布“坚持党领导一切”。新华网甚至载文称“新加坡的民主模式是真切的”。民主的“新加坡模式”也常在学界论及。为何到了宋鲁郑这里,新加坡就被排斥于“民主国家”之外?
再说香港。如果用西方成熟的民主国家主要政体标志衡量,香港也许民主程度不算太高。但基本法规定了香港地区与大陆的“一国两制”,香港的立法、司法、行政是分开的,香港公民可以一人一票选举香港行政长官和议员的(在大陆绝对没有),甚至立法会也可以否决全国人大会议关于香港政改的方案,更不用说公民拥有真实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我们在香港大街上可以随处看到支持和反对“fa_lun_功”的标语并存并列就是最好的证明。为何宋鲁郑也要将香港排斥于“民主”之外?(参见视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香港政改决定-各方反应)
请问宋鲁郑:新加坡、香港不算民主国家(地区),那算什么国家(地区)?威权专制政体?封建独裁体制?这两个国家(地区)其现实符合威权专制和独裁等体制的基本定义和要素吗?
为什么泰国、印尼、菲律宾等这些民主程度很低、民主制度建设曲折坎坷、弊端重重的国家,宋鲁郑却非常肯定地将它们列入“民主国家”的行列?
看完了中华网上《宋鲁郑:腐败和制度基本无关 贫穷才是腐败根源》终于明白了,宋鲁郑就是要自圆其说地证明腐败与制度基本无关,或者就是说与“民主”无关。如此而已!这下,宋鲁郑可以睡得安稳了。呜呼!可我们要请教宋鲁郑的是:日本官员廉洁度世界排名第18位,甚至高于美国,更高于中国的第80位,不知宋鲁郑先生是否打算把日本也排除出“民主国家”?
笔者认为,世界上堪称完美的政治制度尚未产生。以民主为价值核心的制度是当前“最不坏”的,但由于不同国家地域、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不同,也会呈现同中有异的千姿百态。民主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其核心是“人民做主,是平等、自由”,而不是“被做主”,是以人为本,而不是纳粹式的国家至上主义。民主制度的制订和创新是动态的,永远在不断完善的路上。反腐败而求廉洁已是普世价值。——那么,套用宋鲁郑的“凡是”说,我们恰恰发现,在全世界近180个被调查统计的国家中,官员廉洁排名位居前20位的,恰恰都是世界公认运行相对稳定成熟的有一定历史的民主国家(地区);极权专制国家以及民主程度低或不成熟的民主国家、战乱国家只能望其项背而兴叹。它向我们昭示:国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永无止境,任何无视现实、固化制度、唯我独优的所谓“自信”都是愚蠢的固步自封,必将最终为历史潮流所淘汰——红色苏联和希特勒德国曾经“绩效”了得,但最终一朝覆亡,已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
宋鲁郑先生,在媒体,面向公众还包括学者,恐怕不能这样玩诡辩把戏来侮辱读者听众的智商吧!
宋鲁郑先生,你愿意力挺和固化“中国模式”中的体制,那是你的自由;你愿意“捧杀”现存体制,让它在你的“捧杀”中固化而不思改革,那也是你的自由(但愿“中国模式”掌门人愿意一直接受);但是,因此你就不顾事实和良知,用各种诡辩伎俩来忽悠大众以达到你的目的,这就不能允许了,我们要行使揭穿谎言的自由和权利。
还是那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但愿笔者的发言权平等地不被屏蔽。欢迎宋鲁郑先生回应此文。□
(全文完)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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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 2016-12-30 发布 / 2017-01-12 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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