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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领域应该“亮剑”吗? |
· 应学俊、常耕 · |
原发“博客中国”网站 (2013.09.03) 作者2019.01.06修订 本站发布(浏览数: 人次) |
9月2日(2013年)看到《人民日报》文章《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要敢于亮剑》(点击浏览),作者署名为“人民观点”,中共新闻网予以转载。足见非某一般人的观点了。
乍见此文,让笔者眼前一亮,只觉掠过道道寒光,顿生彻骨的寒意!
※ 说 说 概 念
啥叫“亮剑”?请看《人民日报》那篇文章自己的诠释:“电视剧《亮剑》中,主人公李云龙曾以狭路相逢勇者胜来解释‘亮剑精神’。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是畏手畏脚、左右摇摆,还是敢抓敢管、积极作为,这是我们党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具备担当精神的重要方面。”——呜呼,一个“亮剑”,形象生动地诠释了“敢抓敢管”的内涵!
顾名思义:“亮剑”者,亮出刀剑也;亮出刀剑干啥?准备杀敌也。
而“亮剑”的对象范畴是什么呢?——是“意识形态领域”。
那么,啥叫“意识形态”呢?百度如此介绍:意识形态属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意识形态不是人脑中固有的,而源于社会存在;人的意识形态受思维能力、环境、信息(教育、宣传)、价值取向等因素影响。——简言之:意识形态即人们的思想认识,语言是思想的外壳,故意识形态往往表现为言论表达。
那么说白了,所谓“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要敢于亮剑”,就是要敢于向思想言论“亮剑”。这无异于说,思想罪、言论罪、文字狱 回来了!
于是,在领导一切的党指挥下,网管“亮剑精神”迅速落实:什么“全面部署”“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斩断毒藤”“网安大队紧急出动”……据凯迪网风清扬的文章说,继逮捕“秦火火”、“立二拆四”之后,江苏逮捕了周禄宝;上海刑拘了傅学胜;各省闻风而动,河南共批捕131人;山西刑拘49人,治安处罚29人(其中23人被批准逮捕);陕西22人被批捕……一时间,“抓谣捷报”频传。如此“亮剑”持续到2018年,因思想言论“被寻衅滋事”而遭到刑拘“法律制裁”或开除公职等等遭“亮剑”的国人就难以计数了!这是对“亮剑”含义的具体阐释了。
※ 说说文革中“意识形态领域”的“亮剑”
如此“亮剑”,不能不使我们想起“文革”以及1975年中共政治局常委张春桥在《红旗》杂志发表、受到毛泽东肯定的文章:《论对资产阶级的的全面专政》,这是文革极左理论集大成文章之一(与之相匹配的毛语录则是“要抓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该文明确阐明“专政”不仅是制度层面、人身层面,更包括“意识形态”领域,使人感到肃杀,“文革”中的《公安六条》就是这种“全面专政”亮剑的武器,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李九莲、林昭等等等等,无数国人因思想言论即所谓“意识形态”之异而死于如此“亮剑”之下或长期身陷囹圄……
可是,“全面专政”固然等同“亮剑”,然张春桥倒也还并未直白使出如今夺人眼球、形象逼真、杀气腾腾的“亮剑”二字。
※ “亮剑”的悖论
“在意识形态亮剑”与“理论创新”如何统一?
到2018年,改革开放40年了。党中央、习总书记不是号召“解放思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吗?而意识形态领域这一“亮剑”是配合中央号召大家“解放思想、理论创新”吗?“解放思想”正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啊,一旦真正“解放思想”,那各种探讨都会出现,可万一这“剑”咔嚓落下咋办?据说还有这个那个“X个不准讲”,除了“看齐”,谁还敢“解放、创新”一丁点?
毛虽独裁专制,但他说的往往蛮好听,逻辑也不错:“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不让人讲话自己难免总有一天要垮台”。“亮剑”是恫吓、是“黑打”,是重设思想罪、文字狱的信号。我们发现,现在管这些“意识形态”之事的人似乎浑身“亮剑精神”,文风总有些杀气,棍子帽子如玩杂耍在台上乱飞,它是文革留在我们血液的基因。君不见,那位西南王薄熙来就是靠所谓“亮剑”把唱红打黑搞得轰轰烈烈而终致不可收拾的。在当年的重庆,谁敢对“唱红打黑”说一个不字,这位领导干部真正发扬了“亮剑”精神,毫不客气——既非“传谣”,只是发表微博议论或手机短信而被劳教者,国人皆知。难不成如今要向这位薄大人学习?
“意识形态”者,思想也。思想无形,思想无罪;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央视电影频道曾播出电影《V字仇杀队》中有这样的经典台词:“思想是不怕子弹的!思想是打不死的!”而况“剑”乎?
曾几何时,有人向犯有“思想罪”即“言论罪”的许许多多对文革有异议的普通公民“亮剑”,下场如何?他们的肉体确乎被消灭了,但思想“死”了吗?最终谁胜利了?将“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用在“意识形态”即思想领域,过一些年难道不会成为网络雷语而沦为历史笑柄?谁敢保证今日“积极作为、敢抓敢管”的“亮剑”者,不是明日被钉在耻辱柱上的被批判者?昔日在“意识形态领域”向张志新、李九莲、王申酉等等“亮剑”签下“斩立决”的人,而今安在哉?即便未受到严厉惩处,而其良心可有安宁?是耻辱、罪恶还是可展示的荣耀?
※ “亮剑”在主流媒体及体制内的矛盾
那篇《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要敢于亮剑》刚发布不久,体制内便有人站出来说话了:新华每日电讯刊、人民网发署名于涛的文章《打击“网络谣言”须防范执行跑偏》(点击浏览);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发表《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点击浏览),与前文意思相近且更深远;人民网针对政府也会出现如“休假式治疗”这样的谣言(还不如说谎言),发表另一角度的文章《“官谣”是消解政府公信力的杀伤性武器》。(“官谣”者,官方造谣也。我们何曾看到“官谣”被“亮剑”?)(点击浏览)
哦,毕竟“两报一刊”一统意识形态天下“舆论一律”的惬意时光一去不复返了。体制内“本家”有时亦未必能做到“舆论一律”。足见《意识形态领域斗争要敢于亮剑》是经不起推敲的。
不过这些如“防跑偏”“防民之口,胜于防川”的论理之言是否管用?某些执法部门如国信办尚未发话。“禁谣”运动让大多数民众感觉有点像“禁言”运动,又有点像若干年前的“清污”又来了,诚如是,这就是不成功的。如果说错一句话、说错一个数字就是“谣言”,这又与文革及两年前重庆“文字狱”泛滥何异?我们社会就能因此“和谐”了吗?
《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要敢于亮剑》其概念和逻辑是荒谬的,是历史的倒退。意识形态领域可以有“斗争”,那斗争亦只应限于意识形态——因为大凡触及思想认识问题,只能通过讨论、辩论的方式达到求同存异,因为“思想是打不死的”。遇罗克、张志新、王申酉、顾准等无数坚持真理的思想者遭“亮剑”而惨死或身陷囹圄,可他们的思想“死”了吗?恰恰相反,更加被广为传颂而发扬光大!历史证明,他们的“意识形态”是正确的!他们求真求实的探索性求索导致他们先知先觉早于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并孕育了中国的发展和进步!他们的灵魂正在冥冥中揶揄着当下某些浅薄的“亮剑”者、健忘者和帮闲者!……
意识形态领域应该“亮剑”吗?可以“亮剑”吗?
我们若“看齐”当局的号召——还要不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动辄“亮剑”,谁敢“创新”?
老百姓还能不能像小岗村18位农民当年那样,搞点儿与中央并不“看齐”并不“一致”而最终被证明是正确的“改革”?
我们还能不能写一点像当年并不与当局“意识形态”完全一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样的文章?
倘若那时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的作者“敢抓敢管”主动“亮剑”,中国的“改革开放”会延宕多少年?
笔者实在无法理解,为何中国的某些人竟如此不长记性,如此浅薄、健忘?——难怪英国哲学家罗素说:“人类唯一的历史教训就是忘记了历史的教训”!
在意识形态领域“亮剑”?实践还是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还要不要继续改革、继续发展? █
(2013.09.03.发布/2019.01.07.修订)
(点击上面图片,回顾当年这段难忘的真实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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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 2018年10月24日发布 / 2020-06-04 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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