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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爱国主义”之“历史范畴” |
·安徽 / 应学俊· |
作者:应学俊 来源:本站原创 本站编撰转发 (本页浏览: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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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的“不爱国”可能是有些特殊的个案——因为他不仅决绝地宣布“不回德国”,而且至死都没有再踏上欧洲大陆一步。笔者以为这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其一,爱因斯坦实在无法接受他的“祖国”德国纳粹的法西斯统治——科学研究更需要自由、平等、宽松的环境;其二,也许与爱因斯坦关于科学无国界的理念有关,他曾说过“科学家没有国家,它服务于全人类”;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前者——即他声明:他“只想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这个国家中所实行的是:公民自由、宽容,以及在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公民自由意味着人们有用言语和文字表示其政治信念的自由;宽容意味着尊重别人的无论哪种可能有的信念。这些条件目前在德国都不存在。那些对国际谅解事业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在那里正受到迫害,其中就有一些是一流的艺术家.”对此,我们有什么理由非议呢?爱因斯坦说“国家是为人而建立的,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的”——这有错吗?没有人民,何来“国家”?中国不也有“民为邦本”的古训吗?
谁也不愿意离乡背井,永离故土亲人。但当那个被称为“祖国”的地方无法让人生存、安全,失去公平、正义和自由,甚至法西斯专制横行,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每一个人必须在这里痛苦忍受,并美其名曰“爱国”?
三、关于”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式的”爱国主义“
诚然,“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是在我国“爱国主义演讲稿”中经常被引用的一句台词,那是我国文革后“伤痕”文学中一部很著名的小说,后来改编为电影——《牧马人》里的。后来,每当说到某人曾遭受“不公正待遇”或迫害而始终咬紧牙关忍受着,并继续无怨无悔地做着对自己“国家”有益的工作时,就会引用这句台词,以此来诠释忍辱负重的“爱国主义”。有人愿意如此,固然无可厚非,甚至也着实令人感动;但如果要以此作为无条件的“爱国主义”绝对道德标准恐怕就有些问题了。据说,这部小说及电影《牧马人》的主人翁原型之一——“爱国主义演讲大师”曲啸,在美国宣传“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套爱国主义观点时,遇到一听众毁灭性的诘问:“‘母亲’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在任何文明国家都是非法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被虐待的孩子忠诚于她?”口才了得的演讲大师曲啸对如此反诘,也一时语塞,无法应对了,最终郁郁而返。
爱国的“叛国者”马思聪。 我国前中央音乐学院院长马思聪,是著名音乐家、小提琴演奏家。他创作和演奏的小提琴曲《思乡曲》曾长期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广播的开始曲,那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乐曲勾起台湾同胞阵阵乡愁乡思;1940 或 1950 年代出生的人是唱着他谱写的少先队队歌长大的。然而,马思聪在文革中“叛国投敌”了(当时报道中这样说),他取道香港,到了美国,而最终在美国去世。
马思聪的“叛国”是因为不堪忍受他所在的祖国那场“文化大革命”对他的法西斯式的迫害、非人的虐待、折磨和凌辱——大约他压根儿就不可能做“狗”。粉碎四人帮后,马思聪内心倒是一直希望回国——他倒是真的很爱自己的祖国,即便身居美国,他一直构思的还是以新疆为题材的音乐作品。但是,由于他当年是地道“非法离境”的,他不敢回来,他不知道回来会不会因“非法离境”受到法律的惩治,他希望获得当今政府明确的“召回”信息而回国。但他始终没有等到这样的信息——大约中国缺了一个马思聪是没有什么关系的。马思聪最后终于在对祖国的魂牵梦绕中客死美国,完成了一个悲剧!!直到 21 世纪,马思聪的骨灰才被家人运回中国,这时他已不可能得到什么“惩治”了——央视新闻这样报道:马思聪回归故里……(点击浏览视频)
马思聪、爱因斯坦这样的一些人离祖国而去是因为“家贫、母丑”还是这个“家”使他们遭受过多的不公、折磨以致难以生存?他们没有求生存和追求真理、正义的权利吗?他们应当定性为“叛国”吗?是他们的“祖国”对不起他们,还是他们对不起自己的“祖国”?这无法不使我们想起一直被莫名禁映的影片《苦恋》和它的作者白桦。(可点击视频)
用“爱国主义”标准如何看待几十万投奔香港的非法越境者、偷渡客? 解密档案使我们获知,从1950年代末到1970年代末,大陆越境逃往香港的人有好几十万——须知,那时香港远未回归,是与“社会主义”对立的“资本主义”,他们的逃港属于“非法越境”,在当时与“叛国投敌”没什么区别。他们中有很多人在越境时落入海中或滚下山崖丧命了,当然还有很多越境成功,成为谋求个人生存发展和建设香港的生力军、成功者。逃往香港的人,大多是平民百姓,他们逃离不是“投敌”,而主要是因为自己的祖国太穷,穷得辛苦劳作一天只能挣七、八分钱,甚至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或者是他们在自己的祖国受到压制而无法忍受下去,他们是为求生存而离开故土的。(参见视频:【凤凰大视野】30 年逃港“黑潮”)
对那些为生计所迫的逃港者,我们如何断言他们是爱国或“叛国”?“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在他们那里能作为“爱国”与否的标准码?——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如何向学生用所谓《实施纲要》中的“爱国主义”来解释和评判这一切?
四、他们的事迹发生于”当代中国“,他们算不算”爱国“?
且不论古代和 1949 年以前的“爱国主义”了。我们说说当代的。
既然《实施纲要》明确界定了“爱国主义”——“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一致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那么,已经被明确称为爱国人士的邵逸夫、曾宪梓等等等等,他们的“爱国”事迹都发生在“当代”,然而,他们“爱社会主义”吗?他们对大陆捐赠的大笔资金、兴建的一座座教学楼,是捐赠给“祖国、故乡”父老乡亲的,还是捐赠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或“××党”的?他们的精神究竟算不算“爱国主义”?
无论过去或当下,台湾、香港、澳门有许多坚持“一个中国”立场但并不爱“社会主义”的人,他们算不算“爱国”呢?如坚持《实施纲要》中对于“爱国主义”的界定,如何最大限度凝聚华夏儿女之共识?祖国统一大业何日才能实现?这难道不显而易见?
尽管列宁在大多数场合对“爱国主义”嗤之以鼻(本文暂不对此评论),但我们还是得承认这样的现实:“爱国”可基本算是“普世价值”了——只是这里的“国”是地理、历史、民族概念中的“祖国”,即前面说到的方志敏笔下那样的“祖国”;正如 2011 年美国出台的《美国爱国者法案》,也是从“反恐”和“国土安全”角度立法的,而非其它政治目的。而所谓“叛国”或“汉奸”,是指背叛“祖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干那些有损“祖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事情,而非指背叛某政权,更与“背叛”某主义、某思想扯不上边,这是无疑的。作为几乎“普世价值”的“爱国”,也不等于某人为了求生存,或为追求真理、自由、平等、公正而选择到别的国家生活就要受到谴责——中国大量旅居世界各地的“爱国华侨、华裔”不正是这样一些人吗?而我们不是常常还将他们以“贵客”待之?
当遇到上面那些倒霉的问题时,若按《实施纲要》来解读“爱国主义”,怎能不使人感到困惑、茫然?
五、结 语
1、列宁的概括值得肯定。还是列宁对“爱国主义”内涵的界定靠谱——“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后来,这一句改译为“爱国主义是由于千百年来各自的祖国彼此隔离而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不论如何翻译如何修订,“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来巩固而形成的”,并非什么“历史范畴”的概念,与具体社会制度、政党无关。
尽管列宁对这种“小资产阶级和市侩的‘爱国主义’”是持批判态度的——他更推崇无产阶级革命的“国际主义”(列宁甚至说“如果你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你就应当为了国际革命而牺牲自己的一切爱国主义情感”)——本文无意评价列宁有关“爱国主义”的思想、观点——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列宁精炼地概括和界定了作为客观存在的“爱国主义”实质性内涵,实践证明它符合“爱国主义”产生的社会心理学原理及规律。
2、“爱国”无须花大气力去“教育”。列宁对“爱国主义”的概括是具有普适性而符合客观实际的。绝大多数有灵魂的人都会爱自己的祖国,就像每一个人都会对自己的故乡怀有特殊感情一样,这是无须花大气力去“教育”的,稍加引导、规范即可——因为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来说,追本穷源,“爱国主义”的产生,其实来自人们与生俱来的“内群体偏好效应”(in-group favoritism)。所以,几乎每一个人都会希望自己的祖国富强,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祖国在国际上是受到尊重的国家。(至于真正的“汉奸、卖国贼”那是一个民族中极少数贪生怕死的败类而已)。而笔者一位在网上发声而常被骂为“西奴”“汉奸”的朋友,有一次在看到电视相关内容时近乎自言自语地说:“如果中国真的受到外敌入侵威胁,捐出一个月工资支持国家造航母我也愿意……”窃以为,这倒是对真正“爱国主义”的最好诠释。
3、真“爱国主义”必更能凝聚华夏共识。即便站在当今执政党的立场,我们也必须看到:唯有实事求是坚持这样的界定和理解,才符合历史和当今的实践与逻辑,才能最广泛地凝聚中华民族子孙万代的共识,才有利于最广泛的大团结。而对“爱国主义”做狭隘的为所欲为的界定,以“历史范畴”为名,硬加入原本并不属于“爱国主义”要义的元素,是难以形成共识的。
“爱国”与追求真理、追求生存与幸福(基本人权)永远不会矛盾——因为对真理的追求中必然包括理性的而非狭隘的“爱国主义”。只有在“爱国主义”被赋予那些本来并不属于它的定义时,才可能发生似乎与追求真理相悖的奇怪现象。
4、警惕“爱国贼”。刻意扯起“爱国主义”大旗,并将其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乃至置于追求真理、正义、自由、平等之上,却唯独对“祖国”大地上肆意戕害国民苍生的种种罪恶三缄其口,这就很值得怀疑高举“爱国”之旗的用心了——且极易为“爱国贼”钻空子,拉大旗作虎皮以谋私,比如“爱国”青年才俊、央视前著名节目主持人芮成钢就是一例。这很像列宁屡次批判的那种“爱国主义”。我们难道不需要警惕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芮成钢”、“周带鱼”们吗? □
2007年5月18日 / 2016年6月4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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